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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遭受工伤的职工,在经过却属于工伤范围后,最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然而,申请工伤鉴定除了要缴纳一定的鉴定费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究竟工伤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哪些呢?
依据你说的情况,该员工的伤害属于工伤。你需要准备与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能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在受伤后一个月内申请,劳动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超过时效的,就是权利的放弃,不在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的材料依据工伤认定办法和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你必须先去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作了工伤认定,才能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前置条件。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认定在同一个地方。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社保部门受理后60天内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事故简要经过、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
2、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在伤情治疗稳定后就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受理后60天内得到鉴定结论,以鉴定结论为准获得相应的赔偿。申请时需要《工伤认定结论书》复印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医疗资料。
处理工伤案件具体步骤:
1、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部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
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盛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如
果单位拒绝或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为什么要工伤认定呢?
为了获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
什么时候申请认定?
1.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经办机构。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应当在30日填写《延长申请时限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延期申请(不可抗力情形除外)。工伤认定部门应在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认定时间该如何计算?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从事故发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申请时限期满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1)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2)职工由于被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3)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4)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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