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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专营承诺书
为确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现承诺如下: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在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本单位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保证本单位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培育保健食品行业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普及和加强民众的保健知识,明确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药,保健预防最重要”的指导思想,不扩大宣传,不违规宣传,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保健品。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
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保健食品守法经营承诺书
一、本单位所用的经营场所为合法的商业用房,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做到:
(一)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
(二)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备查。
(三)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不夸大宣传和介绍保健食品的功效,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五)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负责。
三、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
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单位(店)着郑重承诺:
一、 遵纪守法,自律规范,诚信经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健食品活动:
二、 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合法合格。不销售标签、说明书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一致的保健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的来路不明的保健食品;
三、 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各荐规章制度,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四、 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 妥善处理消费都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南门口江南大药房(盖章)
负 责 人:陈 军(签字)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经营承诺书(向食监局)
我单位向南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二、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三、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墙壁上,同时保证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张贴在许可证的下方或者贴在玻璃柜内,使消费者能看到的位置上;
四、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保健食品食品经营承诺书(药店) 2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义务,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始终把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
3、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资质,所经营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4、加强风险控制,严格依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5、标签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正确向消费者介绍,不作虚假夸大宣传。
6、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规定各岗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措施。
7、建立并实施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产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执行情况的记录。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预案),定期检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8、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和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张贴公布一份、监管部门留存一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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