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鼓楼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安委[20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东街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遵循“总体规划、分布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辖区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项目和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管理,不断细化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争取用2年时间,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使企事业单位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从根本上取得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三、主要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由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以企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隐患为核心,以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
(一)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摸清辖区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企业底数,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条件,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掌握安全生产状况,为分类分级监管提供基础依据。
(二)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为基础,不断细化、完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企事业单位每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包括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该系统、企事业单位对隐患自查、整改、上报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对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福建省《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闽政办[2015] 149号)和福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榕政综[2015]98号)的要求,全面落实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等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实行“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监管监察方式。根据企事业单位规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危险因素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明确监管范围,对同一类别不同级别的企事业单位从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
(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的过程管理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高安全监管的约束力和公信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底前)
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鼓楼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鼓楼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上级文件,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和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
各社区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企业类型、规模、产品、原材料、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等基础信息,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高低和难易程度进行分级监管,并形成档案。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9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工作考核、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报自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体系。实现安全隐患从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到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管理。
(四)完善验收阶段(2015年1月-2015年6月)
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监管体系建设,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体系完整、内容科学、运转高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区政府安委会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街道也将会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严肃处理;对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制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三)创建典型示范,发挥榜样作用。要加强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先进事例,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全面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规划,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有关的制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要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化。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有力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
鼓楼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街道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上海花千坊相关的文章:
1.隐患排查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