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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表彰决定
2011-2012学期,初中部团委经过讨论,决定在12月28日举行的新团员入团仪式活动上,对十名表现优异的老团员进行表彰。同时,也鼓励广大的新老团员向先进分子学习。
表彰名单:
八一班 唐 霜 唐佰强
八二班 黄鸿源 李宏伟
八三班 陈 琪 叶杰俊
九一班 杨田星 李 波
九二班 张丽琳 黄小萍
光辉学校政教处、团委 2011-12-28
学校团委表彰决定 [篇2]
全校各团支部:
2011年11月16日傍晚时分,我校高三5名体训生练习长跑返校,突然看见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三轮车从射洪方向疾驰而来,将公交车站旁的一名老太婆撞倒在地,三轮车主不顾伤者呻吟,驾车逃离现场。这5名学生义愤填膺,以100米冲刺的速度追赶三轮车,在场的百姓拨打了120,将伤者急送医院抢救。这几名学生追了3000余米,终于在沱牌公司南大门将车主抓住,劝其回到事故现场。随后,他们拨打110,柳树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将肇事车主抓获归案。
这5名同学分别是高三5班宋京展,高三12班赵晨,高三、8班胡德财,高三18班杨小龙、李红霖。
这5位同学是当代中学生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典型,反映了新时代中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是全校学生学习的榜样,为了进一步宣传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学校团委决定,授予宋京展、赵晨、胡德财、杨小龙、李红霖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向他们学习的教育活动。
学习他们,就要学习他们英勇果敢、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他们的英勇行为伸张了人间正义,弘扬了社会正气,为我们的社会撑起了一片文明的天空,奏响了一曲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正义之歌。
学习他们,就要学习他们乐于助人、淳朴善良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为人淳朴善良,乐于助人,无私奉献,不图名利,不计得失,积极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学习他们,就要学习他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进取精神。作为当代中学生,他们理想信念坚定,立志成才,报效祖国。为跨入理想大学,他们学习勤奋,刻苦提高艺体专业成绩,不断提高能力和素质。
他们是我校广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我们学校的骄傲和光荣。他们的先进事迹,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和谐校园的一个很好的活教材。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就是为了在我们学校更好地营造一个讲文明、知荣辱、树正气的良好氛围,以更多、更好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向社会展示我校师生的风采。
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团委要求:各支部要采取主题班会、写学习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推动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和讨论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迅速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热潮。要组织和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教育活动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和谐校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四川省射洪县柳树中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21日
学校团委表彰决定 [篇3]
各班团支部: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学生,学校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积极向上,成绩优良。
2.思想品德端正,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共青团理论,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热爱团组织,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为加强班级团支部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各项团活动中表现突出。
4.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必须是班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共青团理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发挥团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求真务实,有奉献精神,有组织能力,了解团员青年思想,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4.对自身严格要求,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 团支部召开团员会议,对申报对象的平时综合表现进行总结和民主评议。
2.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团支部开会研究,按规定比例选举出本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人员名单,经班主任审查同意后,由各班团支书上报团委。
四、评选种类和比例
(一)优秀团员:每班级1名
(二)优秀团干部:每班1名
(三) 优秀团支部:1名
五、有关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要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此项评优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正的原则。
(二)各团支部要按规定程序及时间,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10日下午5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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