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愿意将自有无耕种
条件的闲置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座落地址: ,出租
地面积共计 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赁费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合同生效后
前三年土地租赁费每年每亩为 人民币,从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赁的基础上递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此后
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赁费。逾期10日后,每天加收当年租金2‰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费票据不是专用税务票据,所开票据不含税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主路路面畅通,保证村民不得滋扰、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2.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设施、机械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予以配合。
3.在前期建设中,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电、用水、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用电量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可考虑乙方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的生产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气和环境污染。
3、乙方无权将所租赁甲方的土地借贷担保,不得转让、入股,必须合理、爱惜使用土地,在使用过程中一切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
4、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并按国家标准赔付乙方损失。
5、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续由甲方办理。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因土地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甲方按时收取土地租金。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如双方协商房屋等不动产由甲方收购,按每年2.5%折旧。若乙方不愿意协商处理,甲方将按每年10%折旧处理,土地产权归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法、违约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租赁期间总租赁费30%的违约金。
2、甲方有义务约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前期基建用工、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认质认价。
2.乙方生产期间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技工。如录用后不能胜任或不服从乙方管理,乙方有权按国家法律及乙方的规章制度处理,甲方应予配合。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村委会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 联系方式: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 联系方式: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第二章 宗地的基本信息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信息如下:
地址: ; 范围: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土地案号: ;土地地号: ;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地类(用途): 。
第四条 甲方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租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等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乙方自愿有偿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明知承租宗地的权属情况及相关信息,承租土地的用途为 。
第五条 同时出租的地上附属物情况:
附属物名称: ,数量: 。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 ,现状: 。
第三章 双方材料审查
第六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 ; ; ; ; ; 。
第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 ; ; ; ; 。
第四章 租赁期限及租金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地上附属物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个月。
甲方出租土地和附属物的期限当然包含于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内,超出部分无效。
第九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 元),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此租金不包含附属物。
地上附属物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大写: 元)。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须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即 元
《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大写: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须以 方式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元)作为租赁合同的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凭证,并于期限届满后返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租金。若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租金总额 %的迟延履行金。乙方逾期未支付超过 天的,视为根本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利息,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办理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在所出租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风险自合同生效后随之转移给乙方。
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土地税金及其他一切因使用土地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将宗地和地上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如欲再转租、抵押或更改土地用途,应当经有关机关和甲方同意。
第十六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若违法,涉及的相关诉讼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宗地上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承租期限内,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做到合法使用、勤勉维护、绿色环保及不影响市容市貌。
第十八条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及附属物:
(1)乙方承租土地后,闲臵六个月以上未经营;
(2)乙方承租土地后,发生合同违约行为;
(3)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发生破产、注销等情况。
第六章 期限届满
第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地。
乙方对于承租期内因经营行为对土地及附属物造成的损坏或磨损,应作价向甲方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协助甲方办理交还土地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因交还土地所涉及的经营期间投资的建筑物的处臵,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如欲继续承租、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一年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续期申请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甲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
(1)出租土地时不具备标的土地使用权资格;
(2)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乙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
(1)承租土地使用权时向甲方提供证件及相关材料不真实有效;
(2)逾期未支付或拒不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定金或押金;
(3)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4)在承租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抵押宗地;
(5)乙方承租土地后土地用途与承租前承诺不一致,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6)乙方承租土地后在宗地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期限届满后拒不交还土地。
第二十五条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宗地损坏、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由于国家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扩展等非主观原因,甲方必须收回宗地的,不视为对合同的违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不一致的,以之后的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 本合同关于宗地的约定,同样适用于宗地上的附属物。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有关行政机关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手写内容与打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
手写内容不一致,应以未改动版本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宗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公章) 乙 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上海昊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王广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前路688弄6号
丙方(担保方):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承租乙方土地使用权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土地
1、甲方承诺对依据本合同出租的土地(下文称租赁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且可以出租。保证租赁土地上没有抵押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甲方确保租赁土地的用途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满足乙方的用途。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保留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土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大写):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见附件一)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甲方交付租赁土地前,应当清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阻碍物,保证租赁土地或租赁土地周围一定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矿藏。
5、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出租土地登记等一切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20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延续10年。
2、租赁期限内,除不可抗力,并足额补偿乙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外,甲方不得基于任何理由,解除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土地,批准的用途为 太阳能电站建设 用地。
2、乙方承租土地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及附属设施建设。租赁期间内,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进行其他项目建设。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总面积计算,单位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年 元(大写: )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人民币,租金中含有土地使用税、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税和费。
2、承租期间内租金不变。
3、租金按年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日期以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后续每年租金按每年第二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支付,乙方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本年的租金。
4、支付金额以项目实际使用面积支付对应等额租金,甲方应在租金支付前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发票。
第五条 转租和优先购买权
1、租赁期间内,在符合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乙方可以转租。
2、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租期届满和续租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年限届满后,合同条款不变,自动延续10年。
2、续租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至迟须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甲方应同意乙方的续期要求,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乙方签订续租合同,乙方应
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 担保
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为乙方提供保证,若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的,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如实告知乙方租赁土地规划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对租赁土地没有出租权或租赁土地上有文化古迹、矿藏,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土地使用权已为第三人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经营利润损失),若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租赁土地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超过 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租金的,每迟延一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滞纳金。
5、乙方使用租赁土地进行国家禁止性行业或限制性行业但又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期届满后,乙方不能及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以约定租金标准按日计算租金。
7、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乙方损失(直接损失,经营性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上海花千坊相关的文章:
租用土地合同03-02
租用土地协议10-12
租用个人土地合同11-23
土地租用合同01-03
土地租用合同08-03
土地租用合同01-09
农村租用土地合同01-05
乡镇土地租用合同11-24
农户土地租用合同11-23
猪场土地租用合同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