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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招聘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煤矿招聘录用工作,吸引、招募、留住符合煤矿要求的人员,特制定本细则。
二、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中层管理及以下所有岗位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
三、 招聘原则:
1.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亲属回避”的原则,使招聘录用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2. “亲属回避”是针对矿中层管理及以上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及其配偶的亲属原则不能在同一个煤矿工作,禁止在同一煤矿同一部门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矿中层管理及以上人员亲属在同一矿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完善亲属回避管理办法。属于亲属回避范围的人员各矿可以推荐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试,合格者安排到其他煤矿工作。
3. 各煤矿严禁招用:童工;55岁以上人员从事井下生产工作;三无人员(无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属于井下岗位、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其他禁忌女工岗位上招用女性员工。
四、 招聘权限:
1. 煤矿在公司审定的编制范围内负责煤矿中层管理及以下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超出编制的招聘需求必须报公司进行审批,否则不予发放薪酬。
2. 煤矿中层管理岗位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任职资格、编制人数、薪酬标准进行招聘,特殊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公司行政办公会审批。
3. 照顾当地相关部门特殊人员的招聘,由煤矿在《应聘登记表》(附件7)上提出聘用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行政办公会审批。
五、 招聘岗位类别和审批权限:按照煤矿用工性质划分,招聘岗位可分为中层管理岗位、一般管理、辅助岗位、井下一线生产岗位。
1. 中层管理岗位包括:煤矿副总工程师;科、室、队正副职;面试小组成员提出面试意见,矿委会审批入职;
2. 一般管理、辅助岗位包括:科、室、队一般工作人员、技术员;面试小组成员提出面试意见,矿委会审批入职;
3. 井下一线生产岗位:一线采、掘、修等岗位人员;用人部门提出面试意见,主管副矿长审核,矿长审批入职。
六、 招聘职责:
(一) 煤矿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职责
1. 严格执行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按照公司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2.根据煤矿生产需要,结合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制定年度招聘需求计划和年度招聘费用预算,经矿委会审核后,报公司审批执行。
3. 负责实施人员选拔、考核,并为用人部门提供录用建议。
(二)煤矿用人部门职责
1. 编制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提出正式人力需求申请交煤矿办公室。
2. 做好本部门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分析,制订并完善职位说明书。
3.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做出录用建议或决定。
(三) 面试考核小组职责
1. 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为: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办公室、用人部门负责人。
2.对煤矿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综合测评。
3. 做出录用建议,中层管理以下人员可做出决定。
(四) 矿委会职责
1.指导煤矿招聘工作、监督煤矿招聘规范性操作。
2.审核煤矿年度招聘需求计划和超出编制招聘需求。
3.对面试考核小组录用决定进行评判,做出录用决定。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公司招聘管理制度、招聘流程的制定、发布,各煤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指导、服务各煤矿招聘工作。
3.负责各煤矿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报批。
4.负责煤矿中层管理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
5.负责煤矿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编制、薪酬标准的制定。
6.负责煤矿上报人员的复试工作。
七、招聘管理流程。(详见附件1)
八、 年度需求申请与审批
1.煤矿办公室每年11月份下发《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表》至各部门。(见附件2)
2. 各部门根据煤矿下一年发展目标及部门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严格、合理填写《部门年度人力需求计划表》,于11月中旬送办公室审核。
3. 办公室对信息核实汇总并编制《煤矿年度招聘计划表》(见附件3)报矿委会批准后于每年12月1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
九、 日常的招聘需求申请与审批
1.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需提前申报人力需求,填写《人员需求表》(见附件4)。
2.人员需求申请分为增员申请和补员申请。
3.增员申请:指人力需求在公司核定人员编制之外,有增设职位、原职位增加员工数量,储备人才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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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员申请:指人力需求在公司核定人员编制之内,有员工离职补充和调动补充两种情况。
5.增员、补员审批权限
十、招聘形式及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可以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操作程序如下:
(一)内部招聘形式:内部推荐、内部竞争上岗、内部岗位轮换;
(二)内部招聘流程
1.内部招聘公告
办公室根据煤矿所需招聘岗位的类别,组织用人部门编制岗位说明书,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公司内部通知、在公告栏发布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名正式员工。
2.内部应聘办法
1)实行推荐法(部门推荐)及个人申请法。
2)实行竞聘方式。经用人部门申请,办公室审核后可对 空缺岗位组织实施竞聘。
3.内部报名
所有正式员工均有资格向办公室报名申请,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见附件5)。
4.甄选
1)办公室参考申请人工作情况结合用人部门招聘要求,进行初步甄选。
2)对初步甄选合格者,办公室组织用人部门、分管副矿长进行综合评审,做出录用决定,报矿长审批。中层管理人员由面试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笔试、面试,评审合格后报矿委会审批。
5.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填写《员工异动审批表》(见附件6)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存档。
(三)外部招聘形式:校园招聘、媒体招聘、内部员工推荐、人才市场、猎头公司。
(四)外部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任职资格要求,选择招聘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资料的收集与筛选
1)办公室依据岗位要求,对搜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评价分析,做出初选,并将初选简历分发到用人部门复选,用人部门自收到简历起3个工作日内对初选应聘资料做出复选并将有意向人员名单通知煤矿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复选名单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部分岗位要求笔试。
3)办公室要求应聘者在应聘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个人履历表,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课程成绩单。
3.初试
1)初试者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7)。
2)初试由办公室组织,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评估表》(见附件9)意见栏填写评语及意见。初试合格者,给予“同意复试”意见,进入复试;初试不合格者,给予“不予考虑”意见,应聘者被淘汰。
4.复试
1)一般岗位由用人部门主管、分管副矿长参加,中层管理人员的复试必须由面试小组参加。
2) 面试人员在《面试评估表》(见附件9)意见栏填写评语及意见。复试合格,给予 “同意录用”意见、复试不合格给予“不同意录用”应聘者被淘汰或 “建议考虑其他
岗位”作为储备人员。
5.背景调查
1)背景调查对象:办公室对中层管理岗位、采购岗位等重要岗位的应聘者应进行背景调查。进行背景调查时由调查人填写《背景调查记录表》(见附件10)。
2)背景调查时应严格注意询问的用词,尊重个人隐私。对于调查结果与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中有明显不符的,除明显笔误外,原则上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尚未离职的,背景调查时不应向该单位谈及本煤矿及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该部分背景调查可在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正式离职后进行。
6.通过复试及背景调查合格人员报煤矿矿长审批,中层管理人员需矿委会审批入职。特殊背景人员(如当地相关部门介绍的人员)由煤矿在《应聘登记表》(附件7)上提出聘用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行政办公会审批入职。
十一、由于“井下一线生产岗位”人员流动频繁,可适当简化招聘流程及入职手续办理程序,此类人员招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面试后通知办公室审核报煤矿矿长审批后方可入职。应聘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参加安全培训,办理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其入职提交资料为:个人身份证及其他资料、填写《应聘记录表》(附件8)。
十二、 录用及入职手续办理
1.煤矿确定正式录用名单后,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见附件11)或其他方式通知录用人携带相关证书资料证明到煤矿报到。
2.被录用人应按办公室通知日期按时报到,超过录用通知时间3个工作日未按时报到且无任何说明者,办公室可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勤记录从新员工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
3.新员工在入职报到时应向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特种岗位上岗操作证、
4)个人获奖证书
5)户口证明(户口册上海花千坊、户主页和本人页,如户口册不在身边可传真煤矿办公室)
6)前供职单位离职证明或《失业证》
7)半寸彩色照片3张
8)个人体检表(须到县级以上医院) 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 心电图 、B超(肝、胆、脾、肾)、胸部透视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两对半、血糖、血脂。
十三、入职体检要求
1.煤矿招聘的中层管理岗位和一般管理、辅助岗位人员,
在入职当天必须提交入职体检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煤矿招聘的井下一线生产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煤矿统一组织的岗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职,体检费用由煤矿承担,体检结果由煤矿办公室负责保存。参加体检的人员履职期约定为半年,履职期未满离职的,按未履职期限承担体检费用,并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十四、办公室须指定专人办理入职手续,专人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需对以上资料进行仔细的核查,如出现资料不齐或资料不实可取消此求职者的录用资格。
十五、新员工在提交以上证明文件并经审核合格后,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见附件12),由办公室为其建立个人档案。
十六、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由办公室带领到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做好新员工的工作安排。
十七、新员工报到当天办公室必须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工伤保险。
十八、各煤矿办公室和安全科必须根据岗位(工种)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煤矿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办公室发放《上岗证》(见附件13)方可安排上岗,并经有经验的老师傅带岗一个月后方
可独立上岗操作。员工上岗证是员工领灯、出入井的有效证明,未持证人员一律不得下井。
十九、新员工的试用考核与转正
1. 通过内部招聘形式招用的员工及“井下一线生产岗位”不存在试用期。
2. 其他所有外部招聘的新员工试用期均为1-3个月,岗位和职务特殊的员工可约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因表现不佳或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煤矿办公室,经核准后可以随时予以辞退,按辞退程序办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按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
4.试用期满,员工应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见附件
14),同时提交一份试用期工作总结经部门主管、分管副矿长批准后报煤矿办公室审核,交煤矿矿长批准后方可转正,中层管理人员转正除以上程序外需由矿委会综合考核合格方可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酌情考虑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5.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必须进行转正考核。员工转正考核合格的从转正到期日开始享受转正工资。
二十、各煤矿办公室须将每月人员招聘及转正情况反映在每月上报的人力资源月报表中,填写表格目录为《配煤HR月报表(子公司)2》,表格名称为《人员异动情况月报表-1、-2》的表格,于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十一、招聘工作执行:各煤矿必须按照以上程序进行人员招聘管理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未按公司流程招聘、提拔、转正的人员不予任用,并给予矿长和相关责任人处罚。
二十二、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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