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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1-12-03 09:10:4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推荐】股份合作协议书三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合作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股份合作协议书三篇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无线信息服务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企信通业务达成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合作建立无线信息服务系统。

  2。无线信息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无线信息服务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

  3。乙方向甲方开放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提供一个特定的服务代码_________给甲方单独使用。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无限信息服务。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有权审核甲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

  2。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负责提供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权根据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权制定有关集团短信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客户服务标准和文件,并要求甲方遵守和执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统计,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费的核算依据。

  5。乙方短消息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系统由乙方负责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甲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

  7。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开放其短消息网关的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及接口标准。

  8。乙方负责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内的网络通信正常,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承担责任。对于任何影响乙方网络运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负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传送的权利。

  9。乙方有权因网关或其他网络设备进行调试,维护或其他可预见性的原因引起发送中断,但在中断前应通知甲方,包括具体的中断的原因,时间和周期。

  10。因网关或其他网络故障等不可预见性的原因而引起的发送中断发生时,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作为企信通业务中间代理商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等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必须在自己的短信业务平台具备安全过滤机制,确保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不违反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件一)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负责对用户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甲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国移动用户发送广告信息,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对以防所发送的短信息进行1—100/条元处罚。

  4。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5。甲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 。

  6。甲方负责严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群发功能,保证一次最多只能发送1—2个主叫号码。

  7。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利用各种渠道,在各种业务层面上使乙方移动数据应用业务与第三方进行互联互通。甲方必须为乙方的移动客户(135139)建立独立的数据库,与第三方的用户数据库分开。

  8。甲方负责提供系统日志记录功能,保存至少一个月历史数据。

  9。甲方必须通过指定的服务代码向其用户发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制系统中登记注册使用其无线信息服务的乙方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该端口向其用户发送与其业务无关的短消息或开发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业务。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义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0。甲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甲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 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1。甲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

  12。由甲方负责甲方系统与乙方短消息网关的互连,并负责承担相关通信线路的申请、租用、维护等费用。

  13。甲方保证其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不影响乙方网络的正常运行,对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

  14。甲方在合作期内服从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15。甲方在向乙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保证不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

  第四条 计费和结算

  1。甲方负担企信通业务前置机,乙方短消息资讯平台机房到甲方主机房的数据通讯专线以及通讯设备的初装及日常运行费用。

  2。乙方自该业务正式开通之日对甲方使用的每个短消息资讯平台端口收取端口租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

  3。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小于_________条,除缴纳端口租用费外不须再缴纳其他费用;甲方通过其端口每月下发的短消息若大于_________条,按_________元/条计收。

  4。以上端口流量统计以乙方计费系统统计为准,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5。移动电话用户在使用甲方的无线信息服务时,原则上甲方不得向移动电话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如甲方有向用户收费要求,需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为甲方代收任何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由信息披露权方拥有,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开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2。甲、乙双方应加强对各自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4。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石家庄地区开展无线信息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双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若使用到对方的公司名称,标识等信息,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5。双方认可的企信通技术方案和业务推广方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为集团短信业务制定的业务管理规定和客户服务管理规定如有更改,并与本协议的条款有相冲突的。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冲突条款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其间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6。本协议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x网络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x网络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x。

  二、经营范围为x等。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70%,折合公司股份为63%;乙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30%,折合公司股份为27%;丙方以技术出资,折合股份为10%,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资200万,到使用完200万后再共追加投资100万,待追加的100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100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资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资,而由另一方单独投资或多出资,则另一方按现金投资比率计算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如此类推,直至损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资时,另一方有权选择:

  (1)双方再按实际投资数(包括利息在内)重新计算各自投资额和应占的股份;

  (2)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率计算各方应出资额,另一方有权就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向一方追讨。

  六、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方委派担任,出纳由方委派担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对方及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转让股份,必须经得甲乙双方同意。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x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xx年xx月xx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目前投资有江苏创业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堃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客户,管理团队的组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运作资金,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乙方具有自动化设备机械生产的技术秘密和诀窍;

  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 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3、项目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自动化设备机械生产和销售等,暂定经营期限为10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自动化设备机械生产的技术秘密和诀窍(以下简称“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

  3、由于乙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60%、乙方40%),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2月前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方可进行。

  4、乙方移交给项目公司的上述技术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 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b) 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c) 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d) 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5、乙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 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零部件、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双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 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 所有由乙方制作并持有,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双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3、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进行修改。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江苏省金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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