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我的读书作文汇总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读书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的读书作文 篇1
古人云:“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与自知。”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知识也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便越清。而我,正是这么一个被缕缕书香环绕心头的女孩。
书中的春——
丝丝春雨如此清凉,慢慢的,轻轻的,洗涤着我的心灵……捧起一本书,我便被那书香迷的如痴如醉。杜甫的“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不正写出了春风的威力吗?细看金湖畔的柳枝,便想起贺知章的美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或是无意,这柳枝和春风成了密不可分的伙伴,在春天中飒飒飞翔。
书中的夏——
伴着荷花的不染淤泥开放,炎热的夏日已来到。艳阳当空照得人烦躁,走进房间避暑消气。又打开书本,品赵师秀的“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心绪便平静了。再读王安石的“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就豁然开朗,不再烦躁。
书中的秋——
金秋时节,瓜果飘香,我与父母来到乡下外婆家。放眼望去,阴山阳山藏丰收之喜悦,果树枫树片片艳红如火。只听农民们笑声爽朗,眼里泛起欣喜的泪花。这时,我便想起杜牧的《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书中的冬——
寒风呼呼,阵阵刺骨。我无心再做其他事,就钻到暖暖的被窝里,拿起一本诗集细细品尝。突然,妹妹闯进来,让我在这大冷天带她到公园玩儿,她说,那儿的梅花都开了!是啊,“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就是我,喜欢天天以诗为伴,以书为友的我,一个随时随刻,都被缕缕书香环绕于心的我!
我的读书作文 篇2
它是船,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是灯,照亮前方迷途的道路;它是友,帮助我们改正缺点。它是谁?它就是给予我们知识的——书!我对书非常痴迷,常常为了它而废寝忘食。
假期的一天,我到表哥家去住几天。每当到他家玩,我都很高兴。因为表哥虽然不是个正经的“书虫”,但是,他的书柜却摆满了书,其中的名著更是数不清。说要到他家去住几天,倒不如说是在书海里畅游。我一到他家,草草地打了声招呼,就一头栽进书房里,开始浏览书柜上的书。表哥急忙进来招待我,可见我抄起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就看起来了,他就只好出去看电视了。而我却看得入神……
过了一会儿,表哥拿着两包薯片进了来,说:“先别看了,快来吃东西吧!你不是喜欢吃这些的吗?”我看得太入迷了,没有理会表哥的话。见我没反应,表哥又叫了一遍。可我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看我这样,他只好无可奈何地说:“那我把这些放在桌子上,你看完了就吃啊!”我本能地点了点头。表哥以为我知道了,就出去继续看电视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由于时间久,我只觉得腰酸背痛,于是,我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无意间,我看见了桌子上那包薯片,就冲出房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对表哥说:“你怎么有好吃的也不叫我,真可恶啊!”表哥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被我搞得哭笑不得。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既让我开阔眼界,又使我增长见识。读书的乐趣真是妙不可言。
我的读书作文 篇3
在生活中,书带给我们很多的知识,让我们了解到许许多多的故事,并从中让我们得到启发。也丰富了我们的生活。
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含义,也有不同的乐趣。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我从书中得到的知识和乐趣把!
从《狼王梦》中,我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坚强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每一位母亲都很疼爱自己的孩子,去为孩子而奋斗,并从而懂得了要孝敬父母。父母所作的一切也是为我们好要回报父母,感恩父母。这本书的故事是一个关于梦想,关于唉,关于生命的,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让“狼儿当上狼王”的梦想,不惜一切去付出,培育健儿,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它的狼儿相继死去,最后,它又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却又为了狼孙,而牺牲了自己。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母狼紫岚坚强的意志和它的所作所为深深的打动了,并且心里默默地想:自己也要学习母狼紫岚的那种顽强精神和为理想而奋斗的品格。
从“四大名著”里的《西游记》中,我也收获了不少知识与乐趣。从唐僧他们师徒四人只见的去西天取经的一路辛苦和除妖魔鬼的经过我感受到了他们四人之间的默契与勇敢,如果他们当中一个人不去取经,有可能他们就不会取到真经。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做什么事都要坚强到底,不要半途而废,要坚强去面对每一个困难,才会取得成功。你瞧,书使我快乐,使我忧伤,让人乐融融,还让我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我还获得了“金牌阅读天使”的称号。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库,能让我们了解到许多事情与人情事故,去体会他们的心情,让我们开阔眼界。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我的读书作文 篇4
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动脑筋。有人动了脑筋造了飞机,让我们与白云嬉戏;有人动了脑筋造了轮船,让我们开发海洋宝藏;有人动了脑筋造了飞船,让我们探索神秘的.宇宙……我动脑筋虽然没那么伟大,但也让我尝到了动脑筋的甜头。 三年级时,我们刚学写作文。我因为讨厌作文,便学会了应付作文,写作文从不打草稿,总是出“手”成章,三两下就把作文做完,甚至还学会了抄作文。有一天晚上,等我把其他作业写完,已是近十点了,我的眼皮不断地在打架,我真想就这么上床睡觉,但一想到明天交不出作文,会受到老师的责骂,何况我是班长。我不得不打起精神去写这令人头疼的作文。唉——都怨自己这笨脑子,怎么就没有写作文的天分呢?无可奈何,我只得不管三七二十一,乱写一通。
当作文发下来时,我一下子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错别字竟达10个左右,还有许多病句。这时,我才意识到不动脑筋的“危害”。 老师见我垂头丧气,就过来对我说:“怎么了?还在想着作文的事吗?”我点点头,反过来问老师:“老师,你说我是不是真的没写作文的细胞呢?”老师摸摸我的头说:“傻孩子,你只是暂时对作文没兴趣罢了。我给你个机会,让你参加这次的作文竞赛,顺便激发你的兴趣。”我犹豫了一会儿,但我还是答应了。我开始学着打草稿。遇到不会写的字,我便请教不会说话的“老师”——字典,找到这个字。有一些词我怕用得不恰当,还是查字典,弄清它的意义。在我的用心之下,作文草稿终于拿出来了。接下来,可是最重要的。因为老师曾说过:“文章不厌百回改。”我把草稿反复读了几遍,这里改改,那里改改,还请教作文写得好的同学提提意见,一篇作文总算完成了。在抄写时,我又注意到,有些地方写得还不太好,于是再改一改。一篇作文终于出现在本子上,也深深印在我的心上,这时我恍然大悟“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含义。
过了几天,老师高兴地告诉我:“你的作文获得了区的二等奖,太了不起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这时,我真正尝到了动脑筋的甜头,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它使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非动脑筋不可。大家也动动脑筋,尝一尝甜头吧!
我的读书作文 篇5
我的爱好很广泛,书法、画画、跳舞样样精通,但是在所有的爱好中,你若问我最喜欢做什么?我会毫不犹疑地告诉你,我最喜欢读书。
读书时,我总是忘记一切,只知道现在只有书。有一次我马上就要到上课时间了,妈妈叫我了好几遍,我就是一动不动,最后我的妈妈连续拍我了好几下,才把我给拉走了。
还有一次我去姐姐家做客。我和姐姐一起玩,发现姐姐家的书特别多,拿出来一本书,一下就坐到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边读一边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染,不时地还笑了起来,我感觉自己已经在童话世界中,和童话人物们一起玩耍、一起跳舞,开心极了!姐姐看我痴迷地读书,不想打扰我,放弃了和我一起玩耍的念头,她也拿起书读了起来。书中的“白雪公主”和我一起跳舞,开心地唱歌,我们保护了“白雪公主”,不让她被坏人伤害……“旺——旺——”我被姐姐家的小狗从书中的世界“推”了出来,回到了真实的世界。姐姐看着我说:“你这个‘小书虫’, 我都拍了你好几下都没有从童话中把你叫出来!”看看姐姐,我笑了!
读书可以让我增加知识储备,让我们拥有智慧的头脑,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未知世界,我爱读过的每一本书,珍惜每一本书!
我的读书作文 篇6
世界上陪伴在我们身边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呢?是金钱,是财富,是电脑,是手机,还是书呢?毫无疑问----最宝贵的东西是浩如烟海的书籍。书就像朋友一样,伴在我成长的每一个阶段,给予我无穷的力量与乐趣,增长了我多方面的知识,使我变得越来越强大。
妈妈说我的第一本书是在我几个月的时候买来的。那时我坐在澡盆里,妈妈拿来一本布书,书上是两首古诗,还配了四幅画。在一片绿色的山水画里有一只小鸟停在树枝上,妈妈念一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就在书的某处按一下,书随即发了“唧唧”的叫声,我的眼光立即被书所吸引,用我那小手迫不急待地夺过那本书,不停地摆弄着。妈妈发现了我对书产生了兴趣,就经常在我脖子带上游泳圈游泳时给我看很多有趣的识字卡片和数字卡片,我的眼神每次都被它们深深地吸引,久久地不愿离开,那眼神是那么专注,那么认真。
二、三岁以后妈妈又给我买来了很多立体书,有科学类的呀,有考古类的呀,有故事类型的呀,……我觉得特别有趣,而且我还学会了里面的字,认识了很多国家的国旗和学会了好多谜语。我不但喜欢看中文书,我还喜欢看英文书。在我三岁以后,妈妈就带我到外面去学习英文。我立即爱上了那种环境,在那里我从来不会因为让英文课太难而失去兴趣。我喜欢英文书丰富的内容和图画,喜欢去认识书里各个人物。直到现在,我已经可以阅读许多英文故事绘本了。由于我爱看书,爱认字,上了小学后我的汉字听写总是能轻而易举的很好的完成。我阅读过大量的课外读物,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百科全书》、《小牛顿科学馆》、《神奇的校车》以及《海蒂》等等,我最欢看《麻辣女生基地》这套书,这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奎琳·威尔逊写的书,里面讲述了几个小女孩的心事,每一册都非常引人入胜,让我一看就入迷,一时就忘了时间,忘了自己,仿佛自己就是故事中的主角,来讲述着自己的心事。
上小学以后,我喜欢上了看杂志,有《奥秘》,《我们爱科学》,《故事作文》,《红松鼠》……,我特别喜欢看《奥秘》,因为每期都有很多稀奇古怪以及玄妙的故事或事件,非常好看。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我将沿着这个阶梯一步一步地向上走,书将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它让我的生活变得更精彩更有趣。
我的读书作文 篇7
我的名字叫郑俊坚。今年快八岁了。在府学小学上二年级。我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大家都很喜欢我。
我的脸蛋圆鼓鼓的,眼睛小小的,配上一副紫红色的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的样子。我的发型很时髦,就是人们常说的西瓜太郎头。我的头发又黑、又亮、又顺,大家都很羡慕我。另外,我的身材也超级棒,肩膀宽宽的,屁股翘翘的,妈妈说我长大后肯定能成为一个迷人的男子汉。
我很爱学习,也很爱读书。哪怕是几分钟的时间我也决不会放过。我居然利用上厕所的时间看完了一整套的《上学就看》,学到了很多新知识,被妈妈戏称为“厕所文化”。虽然家里的书已经很多了,但是我最高兴的事情还是去书店。每次走进书店的大门,我就像一条小鱼游进了知识的海洋,对每一本书都很感兴趣。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了那本我早就想买的《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于是,我便迫不急待地蹲在地上看起来。渐渐地我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书中的人物,和鲁滨孙一起在荒岛上求生,一起去冒险。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妈妈过来叫我回家。我应了一声,赶紧站起来,却差一点摔倒,原来是蹲的时间太长腿麻了,我只能一瘸一拐地走出书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滑稽可笑。但是,我最大的不足是我不爱运动,宁可在家里读书、看电视、也不下楼跑两圈。我必须改掉这个坏毛病,既要身体好也要学习好。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身上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希望大家都能和我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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