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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04-11 19:05:11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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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荐】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荐】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XX编码: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电话:

  XX编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合法转让_______的土地事宜,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转让面积 ,(土地证登记面积及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以土地使用证中记载的为准),该宗土地系甲方以土地挂牌出让方式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 等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乙方愿意以地价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计总转让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正(小写:1250 元)与甲方成交本合同

  第二条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三、转让价格

  双方确定该宗地转让价款为每亩 万元人民币(含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应补偿价值),合计:12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已通过乙方授权的账户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转让地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和帐户内。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帐户号:

  帐户名称: 。

  乙方授权的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帐户号:

  帐户名称: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

  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用地

  8.3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并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据本合同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

  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8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

  (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

  甲方(转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拥有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环路与太白路什字东南角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权面积: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为:

  5、土地规划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现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10、地号:

  第二条 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西安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向开发资质;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 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务债权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审批证书(复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 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人民币 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 %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给甲方。

  (5)在乙方获批开工后 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账号: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 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个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 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 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 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 %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时间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乙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终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安装通常理解对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符合下列第项规定的转让条件:

  (1)系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利用。

  (2)系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业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或原租赁合同规定,甲方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合同复印件(可以约定进行公证);

  2、甲方提供的转让地块界址图和约定地块地理位置图;

  3、甲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条件说明;

  5、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表。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地块的使用权,作为乙方的用地。地块面积共计平方米,其地块形状和位置详见地块位置图和界址图。

  第五条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地块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给乙方的权属证明标明的使用年限为准。

  第七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依照政府规定就其在该地块使用方面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单价元/平方米,总额为元。

  第九条前条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算以土地交接时土地部门勘察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价格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条合同签字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元;待土地验收交接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剩余的%,计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元。

  第十一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块的通一平,具体指的是。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土地验收交接时间不迟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土地通一平进行验收交接,双方在《土地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以示土地交接完毕。甲方具体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并负担相关手续费、税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第三人不拥有该地块的抵押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连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不得与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十六条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效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七条该地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届满日前,乙方要继续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续期。申请续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不续期的,乙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将该地块完整交还给国家,该地块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条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对该地块的使用和处置,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量按照本合同地块总价的万分之计。

  第二十二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履约地具有专业权威的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三条违约事实发生后,违约方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偿付。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时间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再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块的使用权,并在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不计息)。

  第二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地块(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原甲方对该地块的所有权益。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转让金于合同签订时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生效条件及其他条款: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共识,特制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有一块地,地名叫 ,面积为 平方,四至界限:

  二、甲方愿意把以上所述地块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使用 ,住房为 平方, 平方,转让时间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___年,转让金额是 元(大写: ),乙方按分期付款,每年 元(大写: ),地转让后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地时,土地补偿归甲方,土地面上财产和安置补助都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外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转让承包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继续承包时,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

  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学遵守,不得单方违法或终止,否则违约方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 元(大写: )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质: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 年即自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6、土地面积: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8、建筑容积率:

  9、建筑覆盖率:

  10、房地产证号: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12、产权状态: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

  14、其他情况见深规土规许字第** 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 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 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同签订地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9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____________,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______米,南北长______米,地基面积为______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元(大写:)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0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据本合同9. 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 .4、 .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 .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 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 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农田总计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该土地长 米(米),宽米(米)。东邻 ,西邻 ,南至 ,北邻。

  二、甲方对上述土地转让前所拥有使用权及土地尺寸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则视为违约。

  三、上述土地转让的期限为无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于年 月 日将上述土地的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转让方式:甲方于年 月 日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处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过程中,如需甲方协助提供该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资料时,甲方须无偿提供协助。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的上诉内容自觉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即时生效。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 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 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 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

  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 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市(县)土地 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 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3

  转让人: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__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______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分______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4

  出让方(甲方):___

  受让方(乙方):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因办理《X国用(20xx)第0XXX号》、《X国用(20xx)第0XXXX号》土地使用证时,乙方青海元通钾肥有限公司刚注册成立,没有公章,委托甲方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现《X国用(20xx)第0XXX号》、《格国用(20xx)第0XXXX8号》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变更土地的使用权。

  第四条使用权人由甲方变更为乙方的地块为土地使用证编号《X国用(20xx)第0XXXX号》位于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面积为XXXX平方米及土地使用证编号《格国用(200

  8)第0XXXX号》位于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面积为4021。10平方米。其位置与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人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七份,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

  (盖章):

  (签字):

  (签字)

  (盖章):(签字)(签字)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

  让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管理局(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__日内,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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