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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02 11:49:54 艺诗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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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一、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工作水平,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落实责任。

  3、临时组建四个小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应急救护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成员:现场及附近教师、安全督查员、年级主任、班主任、校医等等。

  (1)控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引导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排查受伤人员,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3)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并跟踪了解伤病情动态。

  (4)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联络协调组

  组长:德育主任成员:安全督查员、大队辅导员

  (1)按照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3)根据情况需要,及时拨打120、110报警。

  事故调查组

  组长:教学副校长成员:教务处人员

  (1)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

  (2)采集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3)撰写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善后处理组

  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成员:工会主席、总务主任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支援配合工作。

  (2)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做好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的服务工作。

  4、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由下一级成员代履行职责。

  5、本着以人为本,救人为先的原则,联络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必须在协助应急救护组有序开展救护工作基础上再落实本组相关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性地震或自然灾害引发的危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事故灾害。

  四、危险分析

  地震或自然灾害的'发生,引发校舍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校舍的安全直接影响着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五、信息报告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2、发生重大地震或是自然灾害后,对造成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情况,立即认真核实,立即上报区教育教育局和街道,不得拖延。

  六、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科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映指挥成立疏散引导小组、通信联络小组、应急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七、培训与演练

  1、通过各种方式向师生宣传地震等自然灾害中自救自护常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紧急避险技能。

  2、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演练活动,使学生在危险来临时能保持镇静,能积极配合教师,进行快速、有序地疏散。

  八、责任与奖惩

  1、对在处理突发地震或自然灾害应急行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处理突发地震或自然灾害应急行动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的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九、附则

  本校突发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由陶吴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4月修订并解释,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

  为规范及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和职能机构和人员,预案突出落实救且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应急反应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镇长

  成员: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镇灾情临时成立的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承担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财政:紧急提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拨付。

  安办:负责修复中断的道桥交通安全和救灾打涝;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

  镇建: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设防标准,做好灾后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管理等工作。

  农业林业: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赋予的救助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根据灾害类型分别由承担主要自然灾害救助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视工作需要,成立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迅速有效地组织抗灾救助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协调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3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障都市型现代农业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北京农业造成的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1.3.2坚持生态治理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预防与抗灾相结合,以预防为主。

  1.3.3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抗灾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4依靠科技,充分发挥农业与相关减灾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农业灾害预警水平和应急能力。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事件等级

  依据农业自然灾害造成或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半数以上区县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以上。

  (2)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0%以上且绝大部分可能受灾,大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大范围发生并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特别重大(Ⅰ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Ⅱ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50%~8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5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灾,少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个小片区域发生并继续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重大(Ⅱ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5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10%~20%。

  (2)一个区县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0%~50%,部分地块可能受灾,个别地块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点发生。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较大(Ⅲ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Ⅳ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3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10%~2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5%~1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30%,少数地块有可能受灾;或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的传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一般(Ⅳ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危害农业生产的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域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北京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农委、市农业局成立“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农委、市农业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委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市农业局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粮经作物管理处、蔬菜管理处、畜牧管理处、水产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村能源生态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应急处。

  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立本区县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2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农业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做出启动或解除应急预案的决定;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参与国家和本市农业救灾资金的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编制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3.2密切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分析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根据灾情及时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2.3.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信息及动态。

  2.3.4在灾情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2.3.5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分配。

  2.3.6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组。

  2.3.7督导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3.8负责处理农业防灾减灾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市农委、市农业局办公室:协调委、局各成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和后勤保障。

  2.4.2产业发展处:负责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自然灾害的有关政策措施。

  2.4.3发展规划处:负责了解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情况。

  2.4.4应急处:承担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2.4.5粮经作物管理处:负责粮经作物的灾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粮经作物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救灾物资(含救灾备荒种子)的分配调剂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灾后耕地质量监测、农田修复与土壤改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2.4.6蔬菜管理处:负责蔬菜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蔬菜作物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7畜牧管理处:负责畜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畜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8水产管理处:负责水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督导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10农村能源生态处:负责与防灾及灾后恢复有关的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对因灾损毁农业可再生能源及农业生态工程设施的修复。

  2.4.11农产品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因灾受损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指导处置。

  2.4.12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县农业抗灾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参与国家和市政府下达本区县的农业救灾资金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组织重大病虫害的统防统治。

  2.5 专家顾问组职责

  成立农业减灾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

  (1)为编制北京农业减灾有关规划和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2)在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协助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分析判断灾害类型与特点,评估灾害形势与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确定预警和响应等级提供建议和咨询。

  (3)协助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技术难点的攻关研究和农业防灾减灾的技术培训等。

  3、监测和预警

  3.1监测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健全和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质灾害等农情信息,加强对农业病虫灾害的监测,对农业自然灾害进行适时监测,确保有效监测、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灾情。

  3.1.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市农委、市农业局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会商灾情;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报告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与区县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农业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2)采集内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资料;气温、光照、风雹等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1.2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统一向市应急办或市政府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状况。

  (3)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在发生后24小时内补报详情。

  (4)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气象、水务、地质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农情信息部门的自然灾害上报信息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会商和研究灾害形势,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产量和经济损失,初步判断灾害等级,提出发布灾害预警及其等级的意见。

  在灾害发展过程中跟踪采集信息和动态研判,为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和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3.2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确需对外发布的,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发布。

  3.3预警的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3.3.1蓝色预警(Ⅳ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或预警信息,事件即将临近,可能造成局地农业受灾,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微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黄色预警(Ⅲ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已经临近,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可能造成较明显的农业灾害损失。

  3.3.3橙色预警(Ⅱ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即将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中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蔓延扩展或明显加强趋势,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

  3.3.4红色预警(Ⅰ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橙色或红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事件会随时发生;或已重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迅速蔓延扩展或急剧增强趋势,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农业灾害损失。

  3.4预警发布和解除

  3.4.1预警发布

  (1)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2预警等级变更

  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范围及农业灾情的变化,分别提出预警等级升级或降级变更的意见。

  (1)由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升级为橙色或红色预警,或由红色或橙色预警降级为橙色或黄色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2)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或由黄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4.3预警解除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和范围的缩小及农业灾情的逐步缓解,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等级变更的程序,发布解除较重一级预警并转入较轻一级预警,直至解除全部预警。

  3.5预警响应

  3.5.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根据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密农情观测,加强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监测和采集,及时分析评估灾害形势。

  (3)受灾地区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可能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受灾区县的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并报送至市应急办以及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的会商与信息采集,相关农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

  (3)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抗灾或补救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市级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3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调整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5.4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

  3.6灾害预防和应急准备

  3.6.1 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风险管理准备。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农村干部并动员农户加大辖区农业自然灾害隐患排查,评估灾害风险、找出薄弱环节、确定灾害风险对策。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避灾与抗灾能力。

  3.6.4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加固,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5适时防控

  (1)及时组织抢收灾前已成熟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2)根据旱情和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采取中耕、镇压、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议气象部门利用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受涝程度与地形、土壤、作物状况及时采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补肥等措施。

  (3)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根据灾害强度与作物生长状况,必要时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或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接到大风、冰雹、大雪等灾害预报后,要对果树和大棚、畜舍等农业设施采取临时保护与加固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受灾面积和紧迫性,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导救灾工作,并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1.2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前往受灾区县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掌握受灾区县农业灾情。

  (3)根据灾情需要,提出救灾意见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派出专家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4)协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

  (5)监督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4.1.3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适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1.4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种子,协调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2响应升级

  因事态发展,应急事件已超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控制范围,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办或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4.3应急结束

  4.3.1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时,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并在1周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4.3.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3.3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与民政部门协调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的农业产量损失、农业设施装备损失的调查评估与核实,准确掌握灾情信息。

  5.1.2主动与水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农田灌溉、排涝,损毁农田和各类受损农业基础设施的修复情况。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牧生产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5.2.1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

  5.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灾害保险理赔工作。

  5.2.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生活与生产救助。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根据灾情程度,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救灾资金。

  6.2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3物资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为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优先保证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调运。每次救灾动用后,应在下一年度内补齐缺额。

  6.4应急队伍保障

  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5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消除隐患,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推广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6.6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手机等信息手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与法律知识的科普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7.1本预案中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前者包括粮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药材等园艺作物及食用菌生产,后者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养蜂和其他养殖对象。

  7.1.2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冻害、雪灾等)、风雹(含雷雨大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高温(含干热风)、沙尘暴、阴害、重大动植物生物灾害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农业自然灾害中的干旱、渍涝、冷害、冻害、阴害和许多植物病虫害属累积型灾害,并非突发;但在灾害事态严重发展时,同样会出现紧急事态,也应纳入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范畴。

  7.1.4本预案中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10%~30%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0%~80%的播种面积。绝收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80%以上的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播种面积地块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编制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2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应依照本预案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3预案的衔接

  具体灾种的应急响应等级与行动应与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中与农业有关的内容衔接,如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北京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北京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5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6

  为深入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C、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D、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E、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7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8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映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司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社会和公司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成员: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公司专、兼职安全员以及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援组。

  ①通讯联络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

  ②警戒组: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受伤害的人员实施就地抢救,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把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押运员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利解。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公司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4、公司安委会要检查、督促各部、室、办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公司员工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公司员工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公司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公司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公司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公司员工、从业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导。

  3、公司要组织各部、室、办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公司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公司所有撤离大门,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领导。领导应立即指挥员工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0、119报警电话,并报告公司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9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作好一切准备

  地质灾害和其它自然灾害一样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并且有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区别是有很大的隐蔽性,很多地质灾害就发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没有察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防治地质灾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灾,抗大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设施准备。因此,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成立地质灾害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将原县200人的快速扑火队变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大队,下设四个分队,由县政府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指挥。

  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队员在野外宿营的装备和带足三天食品给养,建立通讯方式保证快速集结、快速反应。

  交通部门要对我县现有车辆调查登记,接报警后调动30台车辆组成抢险车队,保障县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在装备、通讯、车辆给养上做好准备。特别是每个村屯都要组织抢险队伍,保障受威胁的居民安全撤离和抢险救助。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联防体制,各乡镇与乡镇之间,各村屯与村屯之间,各乡镇政府与本地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网络,保障救援力量。县政府也将与友邻县、林业局、驻军、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建立县级联防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报警

  地质灾害发生后目击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谁先发现,谁向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有险情迹象的有地质灾害巡视员,险情监测人员或看守值班人员发现情况立即报警。

  报警人员在向当地受威胁人群报警的同时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巡护、监测、看守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的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当地村委会接报警后,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乡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乡镇政府接报警后,向县政府报警。

  县政府接报警后视灾情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根据已知情况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2、撤离

  灾难发生后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远离危险区,有人力、物力条件的.可同时组织、撤离和抢险。

  村级抢险队伍是在现场人员,接到报警后,除向上级报警外同时组织力量、组织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没有地质灾害发生迹象的没有发放明白卡可视情况确定安全方向、路线、地点撤离。

  乡镇快速反应、应急队伍是距离最近、最早到达的抢险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同时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上报情况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地质灾害反应、应急大队是重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后本着先撤离后抢险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3、抢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在确保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抢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都要把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在特殊的情况下,现有人员、设备抢救不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专业人员、专门设备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在保证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时抢救受灾财产,在保证抢险队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努力抢救受灾财产,减少受灾损失。

  三、有关单位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有迹象的监测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监测巡视、值班专用电话,设专人守机。邮电部门优先传递防灾信息,为县乡及有关部门防灾专用电话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为尽快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与蔓延,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救护、伤员移送、接受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医院建立医疗救护队、建立有线、无线电话通讯网络,并派专人值班,救护队员在岗待命。做好药品、设备各项准备,保障抢救、救治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灾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讯速到达现场,维护灾区治安,公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昼夜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保卫力量,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和破坏。搞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0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1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x和治安员x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2

  为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根据《XX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2002年省政府第77号令)和《XX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府办[20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地震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二、特大自然灾害的确定

  自然灾害等级划分标准按《XX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府办[200X]XX号)执行,其中一次性灾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项中的6项可列为特大自然灾害:

  (一)受灾人口占镇属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灾人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二)因灾死亡5人以上(地震灾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镇属房屋3%以上;

  (四)损坏房屋占镇属房屋30%以上;

  (五)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六)损失粮食占镇属上一年粮食总产量30%以上;

  (七)全镇交通瘫痪、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八)7.0和7.0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九)直接经济损失占镇属上一年国民经济总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内较大影响。

  三、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当地政府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委宣传办:负责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的审批上报,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镇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镇经济办:协调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价格干预等措施,维护市场物价秩序;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调控手段,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镇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报告全镇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镇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镇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镇村镇办: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镇道班: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的省道、镇道及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

  镇电信局: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镇水管所:承担镇“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邻镇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灾害损失评估,提出救灾意见,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计划。

  镇农业办: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灾区动物疫病监测和防疫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广播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XX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灾害预警。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召集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属特大灾害的,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三防”总指挥部及分管镇领导报告,并通报镇武装部作战值班室,特大灾害救灾工作开始启动。2、镇政府召开镇“三防”总指挥部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2、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3、工作组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地方救灾工作情况,镇政府视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

  4、视灾情需要,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镇武装部根据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动用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争取兵力援助。镇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抢修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和通信线路。

  (四)转移安置行动

  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边远地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当地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关事务处理

  l、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2、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维护灾区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平稳,保障生活、生产物资供给。

  5、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五、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在救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方便操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紧急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紧急反应能力。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3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严寒、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山体滑坡、严寒、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食堂、消防安全设施、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迅速切断学校电源。

  4、值周教师及班主任负责关好学生宿舍和教室门窗。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4

  自有人类历史以来,自然灾害便如影随形,让人类社会在收获文明的同时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防灾抗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自然灾害好像也“长出了本领”,一直有增无减,为患众生。诸如地震、洪水、风暴、干旱以及火山喷发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仍然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均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配备若干成员。

  (1)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

  成员:

  (2)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

  职责是: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态扩大,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xx、xx;

  职责是:协助组长工作。

  (4)协调联络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及时报警,请求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及社会力量的支援;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及受伤师生、财产受损情况;协助善后处置工作。

  (5)抢救抢险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组织师生撤离,组织学校力量抢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抢救工作。

  (6)秩序维护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保护贵重物品,负责现场安抚,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7)后勤保障组组长:xx;

  职责是: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下,负责抢救车辆、抢救物资的'调配等等。

  (8)机动应急组组长:xx;

  职责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应准备。

  二、学校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事故报告的制度。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警后,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消防、交警)、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报警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安全事故及时汇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学校对突发安全事故不得缓报,不得瞒报,不得延误有效抢救时间。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经认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风灾、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镇(区)政府和公安部门。

  4、迅速组织对受伤师生的抢救,及时报警,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四、相关的报告电话。

  报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镇派出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当地医院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永嘉镇政府

  五、学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电话:xx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5

  一、编制根据

  职业平安安康管理体系审核标准

  二、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工程经理

  副组长:主管消费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工程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消费工区;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工程的应急预案,组建本工程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立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惹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恳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催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工程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工程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施行。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详细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展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展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消费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xxxx;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工程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报工程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xxxx;办公室:xxxx。

  3、工程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挪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展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或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别人隐瞒、缓报、谎报。

  4、假设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展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展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络:xxxx

  当地政府办公室:xxxx

  火警:119

  5、假设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络,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xxxx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惹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展分析研究,对其进展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方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法铁公安〔20xx〕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施行情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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