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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作文(优)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爱好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爱好作文1
“谌妙雅——谌妙雅——,我的天,你怎么又在跳舞?”我的好友丹丹推门而入,愣愣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我本来想找你一起去玩的,看这样子,又玩不了了。”“是呢,我没空,下午还有跳舞课,我现在得练练。”我一脸抱歉。“哎,我看你走火入魔了。”我看着丹丹失望的背影,心想,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跳舞的呢?
那是一年一度的六一节,有灿烂的阳光,有洁白的云朵,有快乐的脸庞,更有舞台上身着闪亮的服装,跳着热情浪漫舞步的大姐姐,一下子,我就被拉丁舞深深吸引住了。
家里,妈妈被我缠得没办法,终于带着我来到拉丁舞培训班。记得那天十分炎热,知了在树上叫得可欢了。老师的身材是那样好,温柔地说着想要把韧带拉开,就要先压腿。由于我个子高,于是被分到了第二个高的把杆。我想:这有什么,不就是把脚放到杆上面吗?我的腿长着呢!可是我错了,当我把脚放到杆上时,觉得胯部在隐隐作痛,我强忍着,把手举起来,住前压,终于完成了八个“八拍”。虽然出了一身的'汗,压麻了腿,但还是为自己努力学会了压腿感到暗暗高兴。
接下来是练基本步,可我没学过,勉强跟着老师做下来,却跟不上节奏,动作也没有做对多少。老师知道我们几个新来的不会跳,于是就慢下来细细地讲解,耐心地示范来教我们,首先是跟着节奏动肚子,这可真有趣,感觉肚子都要甩出去了,但时间一久肚子痛,手臂酸,腿也酸。脑子刚出现放弃的念头,我马上把它生生灭了下去,因为我知道“万事开头难”,知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更因为我喜欢跳舞呀。于是我重整旗鼓,继续练习,记住老师说的每一个动作要领。
此后,家里的窗台前、镜子前都可以看到我压腿,甩肚子,跳基本步的身影,时不时还在爸爸妈妈面前晃悠,妈妈总微笑地看着我,时而赞许地点点头。
就这样一路坚持下来,有一天晚上,月亮又圆又光亮,皎洁的月光照着我漂亮的舞蹈裙,在这清辉里,我向爸爸妈妈展示我的学习成果,妈妈看了连声称好,说我像个美丽的月光精灵,跳得棒极了。
我微笑地转着圈,跳拉丁舞给了我双倍的快乐,我想我会一直跳下去。
我的爱好作文2
因为有了音乐,我的生活布满了乐趣。音乐在我的生活中,就似乎是失败时的鼓励,伤心时的安慰,无聊时的一点乐趣以及倦怠时的一些休息。
也许,从小我就与音乐有缘。妈妈说,在她怀我的时候就天天用录音机听音乐。幼儿时,我一看见琴行就往里钻,看着各式各样的乐器,心里有说不出的欢喜。那时,我最喜欢的乐器就是钢琴。因为我一到琴行里左顾右盼之后就是偷偷的趁人不注重的时候按响那光滑的琴键,每当听到那美丽的音符从钢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幻想着自己是个钢琴家,坐在软软的牛皮板凳上,舞动着修长的双手,尽情的释放着音乐的美丽,让音符在每支血管里流淌,尽情的跳舞,这时,只见台下的每一个观众都热烈地鼓掌,就像朗朗那样。可是,每当想到这里,都只是听见琴行治理员让我停下。那个时候的我就似乎是心灵受挫的小猫,低着头放下了双手,离开了我最喜爱的钢琴。
妈妈虽知道我爱钢琴,却还是没让我学。因为他怕我吃不了苦。
后来,经人介绍,妈妈让我学了长笛。从此我的音乐之路就这样开始了……
看见长笛时,虽说不上像钢琴那样喜欢,却也说不上讨厌。在刚开始学长笛的时候,老师就说我很有天分,那是我便对他有了点爱好。
刚开始吹我感觉则东西太简单了,后来难度增加了,我渐渐退缩了,可是妈妈对我说我假如坚持下来我就是最棒的。我对自己有了信心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要坚持下来!终于我坚持到现在了,虽然我已经有那么一点点的成就,但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可是,虽然在长笛上我坚持下来了,但是我对钢琴的热爱一直没有改变,终于,在我的恳求下,妈妈让我学了钢琴,不用说,我当然是激动万分,简直感觉幸福死了。
现在的我不用说,已经在长笛和钢琴上双丰收了。
但其实在学长笛期间,我还学了声乐,因为在长大之后,动不动就愿意听听音乐,妈妈便找老师让我学声乐,
不过说起声乐,我还真的很喜欢,我感觉在唱歌的时候,人就在情感天地里了,你的一举一动,每一个想法都是随着音乐进行的,有一段时间我总是听音乐,妈妈便总是说我是青春萌芽。但我一点也不在意,因为我就是爱唱歌,这总没错吧!呵呵!!
我爱音乐,音乐,你是我生命永远跳动的音符!
我的爱好作文3
可以说,我学过的兴趣爱好很多,但是能坚持下来的真心不多。小时候,我学过儿童画,可是后来觉得不好玩,便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也学过中国舞,考过了5级,又因为觉得枯燥便也放弃了,像游泳、书法更也是这样。但有两项兴趣,我都坚持下来了。
第一项就是弹钢琴啦!弹钢琴我已经坚持练习了四年左右,你们知道我当时为什么学习弹钢琴吗?当时在电视上看到许多歌曲都是用钢琴来伴奏的,也看到弹钢琴的人手指都很修长,很好看,便让妈妈给我找老师学习。可妈妈也知道我的性格,做事三分钟热度,便提前给我打了“预防针”,你学了可不能再轻易放弃,弹琴要付出的.代价可不是和你之前放弃的那些可以比的,“先不说补课的费用,你学钢琴总得多练习吧,就要买钢琴,不说买三角钢琴啊什么的,但总得买个好点的吧,总不能买个琴键老是坏掉的吧!怎么滴也要1万以上吧,钢琴还要定期调音,可不能说放弃就放弃。不过你如果真的喜欢,愿意好好学的话,我当然支持。”“我要学!我信誓旦旦地说。到了琴行,看到那些十分优雅的钢琴,便暗自发誓要学好。
可理想与现实总是不太一样,电视里那些好听的伴奏曲总是不那么容易学会的,我大约学了一年半的读谱、练手指和一些基本的音阶,别提有多枯燥了!当时放弃的年头在我脑海中闪过几次,但想到妈妈的那番话,便坚持了下去,现在的我看到铺子,再加上两至三周的练习便可以为歌曲伴奏啦!每每听到自己弹奏的伴奏曲在耳边响起,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还有一项兴趣便是素描画,素描我也是坚持了三年,可能三年并不算很长,但我对素描的喜爱,可不是一般人可以体会的哟!这三年里我参加了2次考级,四级和六级,老师也说我的考级速度很快,这也许是因为我发自内心的喜爱素描吧!可我画素描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速度有点儿慢,我在画素描总会先从局部开始胡,导致一个地方画完了,其他地方还是几乎一片空白,所以速度就会比较慢,希望可以慢慢改正这个缺点。
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结果,我们要不畏困难,让自己变得多才多艺。
我的爱好作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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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爱好,一般是美术、音乐、书法什么的,而我的业余爱好就十分独特,是打乒乓球。
四年级的时候,学校安装了乒乓球台,每天都会有许多学生在那里打乒乓球,当然我也不例外。虽然我以前从来都没有打过乒乓球,但是我看着别人打乒乓球的技巧,自己也会了一点。每当我和同学们打球时,由于技术很差就总会输球,因此同学都看不起我。我为了在同学们面前争回面子,在课余的时间就跟爸爸练习起来,学会了一些基本的技巧,而这样我还是打不过同学们。
暑假,我和几位球技也差的哥们参加了学校里的一个乒乓球训练班。我们不畏酷暑,认真学习乒乓球各种技法,常常是累得浑身酸痛,热得汗流浃背。经过一个暑假班的学习和训练,我打兵乓球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已经可以和一般水平的同学小试身手,不分高低了。寒假的.时候,我继续参加了“提高班”,老师交给我们许多的技巧和招数。我不顾寒冷努力拼搏,加大练习强度,已不知我们打过多少场比赛,打坏了几个球……常常是累得浑身无力,冻得双手颤抖,可我依然坚持苦练,技术水平又有较大程度提高。
有一次,老师教给了我一个很实用的战术,叫做弧线球。我和老师互相练球的时候,我出其不意地发出了一个猛球(盖球),这是我的一个“必杀”,几乎没有人能打过我的这一招。
而老师却从容不迫,大笑着说:“呵呵,我就等着这一球呢!”他镇定自如地打了一个弧线球,巧妙地把球打了回去,让我大惊失色!弧线球是乒乓球在球桌上飘飘悠悠,虽然柔和,但是也很有杀伤力,以柔克刚,用柔软的招数去克制刚强的球。从此,每每当我练球时,都会和老师练习这一招,我的运用程度和技巧也日益加强!在一次比赛中,我的对手是一位打了5年的球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高手!刚开始时,他连赢了我3球,我有些慌乱。
当我不知如何应对的时候,老师给我使了一个眼色,好像在说:“忘了我教给你的弧线球么?”我恍然大悟,从容不迫的给他打起了弧线球和盖球这两大绝招。渐渐地我追上了比分。我的几个队友在一旁给我加油起来,我也增添了信心和斗志。经过了15次战斗,我终于赢过了他!
乒乓球已经成为了我的业余爱好,我乒乓球技术一天天增强。现在我已经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高手”,我在同学们面前搬回了面子,同学们也十分敬佩我了。
可我心里的目标是:努力练球,有朝一日,我要成为国家队的球手!
我的爱好作文5
我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爱好还算广泛。但是什么都不精,什么都称不上内行。然而使我最感兴趣的却是和那些小动物在一起。
去年夏天,姥姥买了两只小鸡,一只黄色的,还带着棕色的花纹,大大的眼睛,可漂亮了。另一只是黑色的小芦花,长得很小,毛茸茸的,更可爱。小黄鸡从小就很老实,不爱打架,我们断定它一定是母鸡,所以叫它"小母鸡”,管小黑鸡叫“小黑黑"。它们长得可快了,从小纸盒子搬到了小篮里,从小篮里搬到了大纸箱里,从纸箱子里,搬到大筐里。渐渐地羽毛长丰满了,确是两只漂亮的母鸡。我每天抱着它们,貼在脸上,抚摸着它们光滑的羽毛。把煮熟的玉米嚼碎了喂它们,给它们剥瓜子吃,给它们捉虫子……它们要是着见我吃东西,就咕咕地围着我转,要我给它们。我要是不给,它们就飞到我身上和我抢着吃。它们的“语言”我都听得懂,渐渐地“小宝宝”就成了这两只鸡的代称。
后来,我们家里又搬来两只小灰兔。它们一来,可把鸡吓坏了。它们占了鸡的.食盆,经常坐在里面,吃完里面的饭菜,擦擦脸,撒脬尿就毫不在乎地跑了。两只小鸭子、小鸟也相继搬来,一天晚上,还闯进屋來—只蝙蝠。我们家简直成了一个小动物园。它们可爱极了,我每天生话在动物中间。小鸡的叫声、兔子吃菜声、鸭子的喝水声,交织在一起,热闹极了,它们好像都在比赛,看谁的声音大。
别看这些小动物整天唧唧喳喳,却给我增添了不少知识。一次讲编蝠与鸟的区别,由于我养了活标本,所以很自然地想出一条:蝙蝠的身上是绒毛,翅膀是一层薄膜,而鸟浑身长的是羽毛。生物课上讲家兔的外形时,说它春、秋两季分别换一次毛,春季时粗毛多绒毛少,秋季绒毛多粗毛少。由于我平时观察仔细,轻而易举地理解并记下来。小动物们提髙了我学习生物的兴趣,也使我更加了解。喜爱和关心它们。
但是“十一”到了,为了搞好城市环境卫生,各家都不许养鸡、鸭、兔。我们只好把鸭、兔送到农村"避难"。两只鸡没来得及走成,被杀了,那时它们已经下了二十多斤蛋。我还哭了一场,院子里寂寞极了,我们把鸟和蝙蝠都给放了。
“十一”过后,我们把那些伙伴又接了回来,还新搬来了五只鸽子。它们就要下蛋了,公鸽子忙着往窝里叼草。院子里又恢复了生机勃勃的景象,这些可爱的动物给我带来了那么多欢乐。
我的爱好作文6
我的爱好与一般人不同,我喜欢拉二胡。我是怎么爱上拉二胡的呢?那还得从我小时候开始说起。
小的时候,爷爷常常给我拉二胡。听着二胡那悠扬的曲调,看着爷爷摇头晃脑陶醉的样子,调皮捣乱的我乖乖地坐在小板凳上当听众。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二胡。再大些,我不想只是听了,我想学二胡。爷爷很支持我的想法给我报上了二胡班。
爷爷答应了我的要求。爷爷先给我挑了一把崭新的二胡,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然后,爷爷带我到文化馆报了名,上课了,我兴致勃勃地来到“教室” 。嘿!教室里的人真多,有好多家长陪着小孩来参加培训,我很骄傲,我是一人来的。
开始上课了,老师先教我怎么摆二胡,怎么拉二胡。老师做了一次示范。我照着老师的样子,坐在椅子上,把二胡放在大腿和肚子间,可这二胡怎么也不听使唤,让我忙这又忙那,好不容易摆正确,拉一下,咦?怎么发出这么难听的声音,要么重了,要么轻了,有时甚至像乌鸦在叫?老师让我看看弓,我一瞧,一好意思的笑了,我的弓都斜到二胡身子上去了。经过几天的学习,我拉出的声音还是“吱吱呀呀”,而且弄得腰酸背痛腿抽筋,感觉十分枯燥。
真有点想放弃,老师发现了我的情绪不对劲,亲切地与我谈心:“别急,有些事看着容易学着难,别着急,慢慢来,爷爷相信你一定会拉好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以前学习时还没有你拉的这么好呢!”接着,老师让我看了他的五个手指,只见凡是琴弦接触了的地方均长了厚厚茧。我明白了,老师能拉出那么优美的琴是下了很多功夫练成的。我默默地拿出二胡,认真地练了起来。
我还记的我拉出的.第一首曲子《小星星》,那天我高兴极了!从那以后,我一直在坚持拉二胡,现在我的二胡演奏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去年我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小学生才艺大赛,获得了一等奖。三个春秋一晃而过,四本过级证书,三张奖状,这些都凝聚我的汗水和泪水。
如今,二胡常伴我左右,高兴时,演奏乐曲抒发我快乐的心情,伤心时,演奏乐曲表达我难过的心情,我爱上了拉二胡……
我的爱好作文7
我喜欢弹琴,神应无穷的的琴音使我心情愉悦;我喜欢画画,为妙为求得图案让我乐不可支;我喜欢朗读,声情并茂的声音令我精神抖擞……但书海才是我真正的乐土!
我什么书都看,妙趣横生的童话,意味深长的小说,文体清新的散文,还有各种漫画,故事书全被我“关”进了“书架监狱。”
手捧一卷书,坐在书桌前,在温暖的阳光下,静静地吮吸着书中的营养,咀嚼着书的味道。徜徉于书中,才发现,我我很快乐。
在书中我认识了在时代的洪流中高呼“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认识了“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李白,认识了“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谢天狼”的苏轼;在书中我看到了忧国忧民的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看到了不会五斗米折腰,安贫乐道的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看到了政治上受挫的范仲淹立下誓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书中,我看了滚滚风尘的三国英雄,看到了梁山聚义的绿林好汉,看到了浮华红楼中的才子佳人;在书中,我了解了布恩地亚家的'百年孤独,了解了捕鱼老人的顽强不屈,了解了少年维持的烦恼……
我在书中陶醉……
我是个“书呆子”常常因看书而废寢忘食。
有一次《裙摆是花开的地方》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令我爱不释手。那一个周末,我坐在竹椅上,如醉如痴地看着那本书。下午还有一节奥数课,离上课还有半个小时,妈妈说:“收拾东西准备走了。”我 “哦”了一声,无动于衷。过了两分钟,妈妈对我说“别看了”我站起来,但还是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妈妈在晒衣服,没有注意时间,看着看着,上课时间到了。妈妈晒完衣服回来,一看钟“啊!快点”她一把夺过我手中的书,送我上课去。结果,我整整迟到了三十多分钟,被老师批评了一顿,不过我心里仍然想着书中的情节。
我跟许多女生一样喜欢看伍美珍,郁雨君,杨红樱,写的小说,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蓸文轩写的纯美之章,《小尾巴》,《青铜葵花》,《细米》……
花开花落,人来人往,那一篇优美的文章犹如天上的星星一般耀眼,尽管有些作者已经逝去,但他们的佳作却永久的闪烁!
书海!我的乐土!我能从中找到无穷的快乐!
我的爱好作文8
爱好是每个人的兴趣,对我而言,在生活有趣的事情可真是太多了!读书、音乐、篮球、还有一些绘画的兴趣。但一定要从中选出一个的话,我想那必然是非象棋莫属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一个爱好,给我最大影响的就是我的爷爷。我的爷爷是个棋迷,小时候,每天夏天的暑假,我就会去爷爷家里小住一段日子。但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他却总是雷打不动的要和邻里的乡亲朋友们下象棋。
刚开始的时候,还小的我总是喜欢看着他们下棋,虽然当时的我甚至连象棋上的字都认不全,但每次棋盘摆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跟着过去看看。
后来,爷爷看着我这么有兴趣,便开始在晚上的时候教导我怎么下棋。但一开始学棋的我连战连败,甚至爷爷将自己大半的棋子都让掉,我也还是一败涂地!这一下子让我顿时对象棋“好感全无”,连摆着手说:“不玩了,不玩了!反正赢不了。”看着我没耐心的样子,爷爷也不生气,只是一个劲的在我身后笑话我。但到了第二天,我却又忍不住的来到了棋盘前。虽然说了不玩,但想起爷爷的得意的笑声,我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
从此往后,象棋就这样进入到了我的生命中,随着不断的努力和思索,我在棋艺上也有了突飞猛进的成长。虽然还只是能勉强赢过爷爷,但除了故乡外,我甚至也开始在学校里推广起象棋来。在课后的休息时间里,象棋成为了我们放松自己,锻炼自身脑力灵活的.游戏。甚至还在班上掀起过几次象棋的流行。连老师都忍不住参与到了我们的队伍中。
回顾往昔,虽然我的兴趣有很多,也一直在不停随着年龄变化,但对象棋的这份喜爱,却一直从童年陪伴我到如今的人生岁月。在学习里的,我偶尔还是会和班上的同学们在午休的时候玩上一局。但毕竟我们已经是高中的学生了,随着高考的临近,学习的压力开始渐渐的显露出来,而我们能够享受自己兴趣爱好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为此,我会暂时的忍耐,但我也会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的爱好,待我们完成了高中的学业之后,我还会继续和大家一起下象棋。不管过去多久,我都会一直坚持下去。这就是我的爱好!
我的爱好作文9
我的业余爱好是弹钢琴。整整四年了,这个又大又重、锃光发亮的大家伙每天晚上都陪伴着我度过美好快乐的时光。
小时候,每当电视播放音乐的时候,我总是跟着电视又唱又跳。妈妈看我那么爱音乐,所以就带我去一了家乐器店,挑选我自己喜欢的乐器。乐器店的乐器真多啊!有古筝、小提琴、吉他、电子琴,口琴……可我只对钢琴情有独钟。掀开琴盖,弹响琴键,声音如天籁般绝妙,特别好听,我对它爱不释手。妈妈见我这么喜欢钢琴,便毫不犹豫地给我买下了它。当天晚上,我一直兴奋得睡不着觉。半夜起来,掀开琴盖,抚摸着黑白相间的琴键,心里非常地开心。
有一次,我到钢琴老师那里学钢琴。有一个曲子我老是弹得磕磕巴巴的',老师告诉我:“你的指法错了,应该按照书上的指法弹才不会错!”我不想按照书上的指法弹,就说:“我不想照书上的弹,我想弹我自己认为最舒服的!”“好,你弹吧!”老师说道。结果,我弹了一遍又一遍,还是出了不少错,累得我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这时,老师开口了:“书上的指法是全世界出名的几位音乐专家写上去的指法,怎能随便乱改呢?”我这才照着书上的指法弹了一遍,果然弹得很顺畅,老师笑着点了点头。
七级钢琴考试那年,正是夏天。天空下着细细的毛毛雨,整个大街都被盖上了蒙蒙的雨纱,好像身着云雾里,真如仙境一般。我和爸爸妈妈赶到了考场所在地,爸爸妈妈在外面等着,我自己一个人进了考场。考场里真凉啊!我那原本平静的心突然变得特别紧张,头皮发麻,手和脚哆哆嗦嗦的直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我战战兢兢地把考试证交上,然后向监考老师鞠了一躬,然后坐在钢琴面前的琴凳上弹了起来。前面的音阶、琶音还算弹得好,但是最后一个我弹得最熟练的曲子——练习曲,竟然弹低了一个八度!我顿时呆住了,然后忐忑不安的等待着老师的批评。谁知,监考老师只是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和蔼可亲地说:“没事,老师不怪你,快点弹吧!”我松了一口气,接着把下两面个曲子弹完,站起来,又向老师举了一躬,走出了考场。我风一般的下了楼,奔向了在外面等候多时的爸爸妈妈……回来的路上,我想了很多很多,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我做的还需要太多太多。
我决定,我一定要好好弹琴,将来成为一个音乐大师,写出更多的好曲子!
我的爱好作文10
如果有人问我:你的爱好是什么呢?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的爱好嘛,当然是看各种书啦!古话说得好:‘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
我呢,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在大家眼中,我就是一个每逢自己喜欢的书,就像几个星期没吃东西似的扑在了上面,谁也叫不走,是个名副其实的书虫。
记得有一天,老妈给我买了一整套共七本厚厚的`《哈利·波特》。我一看,天哪,每本足足都有两本语文书那么厚,心中的兴趣便立马少了大半,正想走进书房好好地研究我的《万物简史》时,老妈叫住了我:宝宝,这几本书日前是很火的呢,已经畅销了几百万本了,中小学生都在看呢!我一听到这庞大的数据后,我又折了回来,翻开上海花千坊,仔细地看了起来,震惊了。这本书一开始的内容就那么的美妙,那么的诱人,那么地吸人眼球。这一看,便不得了了,喜爱地站在那里移不了位了,直接捧起第一册往地上一坐,全神贯注地翻阅着。有时点点头,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有时拿起笔,在精彩的句子下点上着重号;有时担心地皱起了眉头;有时控制不住地跟随着里面的主人公心情――为哈利·波特喝彩一声OH,YES!一只蚊子飞来了,在我头顶上像一架敌方的战斗机似的嗡嗡地盘旋着,时不时地飞下来叮咬一口,再飞上天花板转悠着。可我似乎毫无察觉,丝毫感觉不到被叮咬的疼痛,任何事情都比不了书中精彩的故事!
当然,这样的事怎么只会就这么一件呢?我想起了还有一次,是在一个烈日炎炎,气温将近38℃的周末,饭后,我便习惯地拿起一本《徐志摩的散文集》坐到阳台上去看,看了一半,结果感觉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我头上冒了出来,原来已经看了将近两个多小时了,现在正值午后2时,是最为炎热的时候。顾不上头上的汗珠,仍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上一个个小字,黑亮的眸子不停地转来转去,如痴如醉地在密密麻麻的字中搜寻着。眼睛就像一台印刷机似的扫描着,似乎能把整本书都能复印在脑海中。
这就是我的爱好――看书!它让我学习到了许许多多课本中学不到的宝贵的知识,更能让我成为了一个学识比较渊博,知识范围比较广大的人。
我的爱好作文11
我的业余爱好是读课外书。你要问我为什么有这个爱好,那还得从那件事说起。
一天,妈妈单位组织去爬山。我和妈妈同事的孩子也都去了。无意间,只听一位大人说:“这山太矮了,你看珠穆朗玛峰8848米,这才叫爬山。”话音未落,只听一位小伙伴说:“叔叔,应该是8843米,你说错了。”那位叔叔连说:“你真聪明,比我懂得还多,真是爱读书的好孩子。”其他人也连声夸赞:“是啊是啊,你长大一定有出息。”我在一旁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什么他懂那么多知识而我不懂?”
这件事深深刺激了我。我想起老师说过读书可增长人的知识。我心想:我为什么不读些书丰富自己的知识呢?我走近爸爸的书架,拿起一本科技书看了起来。我突然发现,书中有一个我原来一直不懂的问题——为什么下雨天先看见闪电后听到雷声哪?一看书明白了:原来,光的速度是每秒30万千米,声音的速度是每秒300米左右。虽然他们同时产生,但光却先传到地上。
嗷,原来是这样。
第二天到学校,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欣喜,逢同学就问:“你知道为什么下雨天总是先看见闪电再听见雷声吗?”他们竟然回答不上来。于是我便眉色飞舞地告诉了他们答案。同学们虽然大多没用语言来夸我,但我看得出来,他们的眼睛里流露出羡慕的光芒来,他们心里是佩服我的。我当时的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从那以后,为了能在同学面前“露一手”,我又看了《十万个为什么?》《百科知识》等一些少年科技书籍和其他种类的书,并不断的.将自己在书上看到的知识待到课堂上拷问同学,不仅自己学到了许多知识,还带动其他同学也像我一样喜欢看书了。因为看书,“懂得知识多,”我在同学中的威信也大大提高了。读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乐趣。
现在,读书已经成了我的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有时,妈妈吃饭时总是喊我好几遍,我才从书中出来。有时,我读书读到晚上10点多才肯睡觉。就这样,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每逢别人问我难题时,我经常都能“头头是道”。这时,他们进会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心里得意极了。
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陶冶了我的情操,我喜欢这样的业余爱好。
我的爱好作文12
爱好,或许,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从记事起,总是脱离不了一个问题:你的爱好是什么?
我想,我回答不了。因为从小的爱好是千变万化的。但是,唯有爱读书,是一直不变的。
儿时,母亲总在我的面前摆上一个个方块字,手把手的教我认字。那些文字是夜空中的繁星,照耀着大地,却又千奇百变,各不相同。从此我对文字产生了莫大的兴趣,由也与读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记忆中,我总是拿着一个个方块字,拼接成诗词,摇头晃脑的读着,好不快活。读书,对于我来说,像是一罐裹了蜜的糖,化在舌尖,口留余香。
母亲说,我初识字的时候,简直对读书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虽然有些许不认的字,但根本不影响我囫囵吞枣的读个大概。按父亲的话来说,我掀起的狂澜读书“热”,简直到了废寝忘食、走火入魔的程度。
为了读书,我和书成了“患难之交”。我常常背着母亲打“游击战”。每次去厕所前,我必须精挑细选一本书,在“艰苦”的环境下,看个把儿小时的书,直到母亲权威地敲敲门,我才把心爱的书藏在衣下,小心翼翼地出门。
可是好景不长,我的如意算盘打不下去了。只好在夏日鸣蝉声中,偷拿出来家中的手电筒,裹在大棉被里,汗流浃背地读着书。这法子都是好使,我听见声响就立刻装睡,梦呓呼噜一起齐往外流,倒也忙瞒过了母亲的“火眼金睛”。
她时常自言自语:“为什么电池刚买就用完了,不对劲啊……”这时,我便憋红了脸,飞奔到房间里,搂着亲爱的手电筒大声狂笑。唉,天才我也!
这种偷偷读书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母亲发觉我早上无精打采,哈欠连天,看远方的事物也要缝着眼睛着眼看半天……。她精明的脑瓜里便顺出了一些所以然来。
终于,母亲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褥子下面的书和手电筒,及从床下扫出来的废电池。她恍然大悟,“游击战”也就不攻自破。我写书,这才是真正的“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啊!
现在我仍然热爱读书。只不过没儿时那份痴狂了。细想是童年的趣事,笑容会在不经意间,爬上了嘴角。
书,是我终身的良师益友。他它教我悲欢离合,教我阴晴多变变,教我古仁人的品格。或许,读书这个爱好,也是我终生难戒了。
我的爱好作文13
上幼儿园时,我喜欢上了绕口令。还记得老师说:“粉红墙上画凤凰。”我脱口而出:“凤凰画在粉红墙。”因此,还得了一个sticker,美了我好几天。但因为没有人来继续关注我这个爱好,老师也总是重复着这几句,渐渐地,我便对它没有了兴趣。
上学前班时,我迷上了在鸡蛋上画画。家里冰箱里的每一个鸡蛋都被我用水彩笔涂抹过,我给每一个鸡蛋都取了个名。幻想着有一天它们能从鸡蛋里蹦出来,像葫芦娃一样,各有本领,能喷火,能开石、能和我一起横行家里,成为我的鸡蛋娃。可爸爸妈妈不知道我和鸡蛋娃的故事,总是把鸡蛋娃煮来吃掉,我哭天抢地的不吃也不能阻止,只好伤心的看着鸡蛋娃一个个的死去。我不忍心再继续画了。
转眼间,我已经上小学了,爸爸妈妈为了培养我的音乐细胞,决定带我去学拉二胡。只有两根弦的.二胡在老师手里乖乖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可我一上手,“叽叽——叽叽”简直就像是在杀鸡杀鸭嘛。每次看到老师皱着眉摇头,费力的纠正我左手按弦位置,右手拉动的频率,我都替他觉得难过。就这样我音乐家之路走到了尽头。
二、三年级时,我恳请父母带我去学书法,是因为我们班上有一位“书法家”,他的字常被老师表扬,当成典范。我也想,像他写的那样,横有骨,竖有劲。可书法是需要天天练习的爱好,每当我手持毛笔站在书桌前时,窗外的轮滑声、欢呼声、叮叮咚咚的跳绳声都勾引着我的心。大笔一挥,涂鸦似的完成任务便迫不及待的飞奔而去,丢下一摊子。下次要缴费时,妈妈拿出我的“杰作”望着我,我便灰溜溜的不再提了。
我现在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这些年我唯一坚持下来的爱好便是舞蹈了。我最喜欢民族舞,我能用手、脚、身体形成“三道弯”来模仿傣族孔雀的高雅;从揉肩、挑腕、扭板腰中去体会蒙古人的大气与豪迈;也能通过扬眉动目,晃头移颈来展现新疆人活泼与欢乐。
时间从这些爱好中走过,它们伴随了我的成长,感谢它们提高了我的语速,懂得了色彩搭配、音乐节奏、字的美好和肢体的自由。不管将来我还会有什么不同的爱好,这些都在我的世界里,曾经来过。
我的爱好作文14
我有不少的爱好,除了运动,我就酷爱练书法。
这项爱好已经伴随我七年左右了。我每天都在练,一星期两到五次,一次写三张纸,有时认为自己不够熟练还会多练几张,直到练出了最好的手感再写一幅后才罢休。
几年过去了,我已把书法练得很熟练了,参加过几次比赛,奖有大有小,小的三等奖,大的特等奖——就是被邀请去现场写。
为了能是我这项爱好发挥作用,今年春节,我去永丰街道参加一个写春联的活动。规则是志愿者们把自己当场写好的春联送给旁观的人。我拎着沉甸甸的纸袋子走上台阶,从袋子里拿出写字的工具,把春联纸摊在毛毡上准备开始写了。我看左右两边都是四五年级的小学生,不由得想:嘿嘿,他们写的一定没我好!我写的对联是“一马当先鸿运开,万事如意财源进”,横批“龙马精神”。冬天的早晨比较冷,我的手指简直快要冻僵了。我毫无顾忌地写了个“一”字,又连连写了六个字,如行云流水、排山倒海,我顿时很欣喜,又大笔一挥写完了一联,横批的四个字写得抑扬顿挫,又是太乱了。我把它用夹子夹在后面的线上,我瞟了前面的人行道一眼,围观的`人连五个都不到,而且都聚集在其中一个志愿者面前。而我这边似乎有点冷清,我想我是不是写得没他们好?正当我弯下腰从袋子里掏出另一幅春联纸时,我仿佛听见有人在对我说话,我连忙直起身,原来是位老奶奶想要我的那幅春联,我高兴极了,赶快把背后的春联摘下来送给她,老奶奶满是皱纹的脸上洋溢出了快乐的微笑,对我的字赞不绝口,我很惊奇,又很惊喜,望着老奶奶远去的身影我信心大增,更大胆的写了。
一过早上八点,行人就越来越多了,围观的人也多了。我已经送走了六幅春联了,而别人只写了两三张,可见我既有速度又有效果。站在我面前的都是要我写的春联的人,有好几个都是很早来的。我又写好了一幅,送给了一位老伯,他接过字,仔细欣赏了一番,大拇指一翘,直夸道:“写得好,写得好!真不错……”旁边的人也凑过来看,都说好,我心里就像灌了蜜似的。
快乐的时间总是那么短暂。活动结束了,还有几个人没有拿到我的字,挺遗憾。管理员对他们说,别急,还有下次呢,等明年再来吧!是啊,还有明年,希望我能表现得更好。
练习书法是我的爱好,它带给我无限乐趣。
我的爱好作文15
我有许多爱好,听歌、郊游、唱歌……但我最喜欢玩儿电脑中最受欢迎的cf这个游戏。
我喜欢这个游戏可是有原因的,他就是团队合作的代表,不与战友合作,就等于找死。战友,这可是在我心中非常神圣的词啊,所以这个游戏中,所有人哪怕牺牲,也要保护战友。
记得那是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我接触电脑也有七年了,而对于cf,我更是打遍全校无敌手。那天,队长发来了消息,一个刚刚崛起的战队竟公然挑战我们,队长召集我们务必在六点半准时参加战斗。现在还差一个小时才放学,可我的心早就飞到电脑前了,幸好是自习,没被发现。苦苦的等待终于换来了回报,“铃……”我毫不犹豫的抓起书包就冲了出去,穿过千军万马,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到了家。开机—上q—语音—游戏,一步接着一步,在还有半分钟的时候,终于到游戏房间了。
战斗准时开始,规则就是不许用g,其余随你怎么玩儿。不一会儿双方开始了厮杀,我一边和队长讨论战术,一边全力出击。在队友的掩护下,我更是打得忘我,不一会儿就领先了。可好景不长,在对方全力反击下,战斗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我方被打的甚至没有了子弹,有军刀跟机枪拼。敌方疯狂的反扑下不一会儿就追平了。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我、队长、所有人都怒了,一个个不要命的打,终于打到了决胜的一盘了,成龙成虫就看这一盘了,可是,副队长突然犯迷糊了,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竟然让他身边的战士向他聚拢,想要死守,这下害苦了我们,还没来得及提醒,对方一个手榴弹就扔了过来,我们一下就损失了3个人。痛苦的看着队友死去,怒火瞬间点燃了自己,不能输,我大吼着。在剩余的'战友拼死掩护下,我和队长配合默契的连杀了对方五员大将,而我方,就剩下我和队长了。看着仅有的一个雷,我说:“队长,别让我们失望。”说完,与对方的两名大将同归于尽,而队长则在这关键的一刻,一枪命中了最后一个敌人的头部。
随着这声枪响,战斗拉上了帷幕,再一看时间,已然过去了好几个小时,不由的肚子一叫,赶紧去吃饭了。
人生就像一个没有back键的浏览器,一旦选择了一个链接,就无法再回头,既然我选择了团队、战友,我就会全力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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