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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公司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自林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自由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劳动合同各条。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至。其中试用期为7日,自本合同鉴定日至 年 月 日 至。试用期7天过后,如果乙方自己认为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则试用期工资计算进正常工作期间;否则,乙方试用期7天不计工资;xx至渑池县的来回路费、铺盖费用、住宿费用及伙食费由甲方负担,双方互清。正式上岗后,每月工资为xx元人民币(管吃住)。每班需要一名临时会钻烟管道的人员,如果乙方能够胜任,工资则为xx元整每月。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区域范围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在本市区或周边附近的酒店厨房、大型职工食堂等油烟机及管道的保洁工作,乙方应尽力按时足额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工作中不得偷懒。乙方应尽力做到把公司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要以公司利益为核心,把工友当亲人,互相团结,合作共赢。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本市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按照每下月15日前一次性结清上月工资的办法兑现乙方工资。乙方应在 月 日前,将自己工资卡需要打款账号、户名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公司财务部;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家庭困难需要预支工资,可以申请向甲方打借条预借工资,在发放工资时,甲方有权将预借的工资扣除。
第四条 社会福利和待遇
乙方参加交纳的工伤、医疗社会保险费及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因确定性及流动性,由乙方自行在户籍所在地缴纳,自行处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承诺,如果工作期间不够12个月,该项费用(500元)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双方约定实行白天休息,晚上工作的主流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的,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的审批程序。每月的休息日随具体工作安排而定。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应当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一旦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关赔付,之外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本合同期满需续订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30 日办理续订手续。
三、争议处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xx(公司法律顾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签署地:
年 月 日
附:联系电话xx
办公地址:xx附近办公楼
工人住址:xx
工作区域:xx
公司合同 篇2
甲 方:合肥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安徽省金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和劳务造价: 长丰县人武部院区绿化及体检中心改造装修施工项目
二、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上述工程的建筑劳务施工分包项目使用乙方营业及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予以办理建筑施工备案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人民币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甲方提供相关建筑劳务分包备案所需的备案资料和手续等,不具体参与甲方的建筑施工。双方确认因本工程需要,以乙方名义所签的各班组或工种分包合同无实际法律效果。
3、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则收取1 %的管理费,税费甲方自理。该税管费应于开票前支付乙方。
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尽可能的配合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获取乙方的相关企业资料、资质证书(均为加盖印章的复印件),予以办理建筑施工备案手续。
2、该工程所产生的劳务工资均由甲方自行负责支付解决。民工
的上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以及配合政府部门检查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落实并承担,乙方完全不参与施工过程中的`用工管理。
3、甲方实施的上述工程项目,其具体的合同、施工、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均由甲方自主办理,与乙方无关。
4、甲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甲方独立承担处理,乙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如甲方因此给乙方带来相关诉讼或经济损失的,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补偿相当名誉损失费(每次不低于壹拾万元的损失费)。
五、其他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如因建设工程施工备案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仅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使用,不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约束条款。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并通过达成补充协议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上述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合肥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安徽省金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年月 日
公司合同 篇3
二零零八年十月
合 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定“ ”工程分包合同,并达成以下条件:
一、制度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按期合格完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制度并服从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三、承包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承包范围:
1、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基础、主体劳务施工内容。
2、内外脚手架、防护搭拆及维护施工。
3、砖砌体。
4、内外抹灰、地坪、屋面及附属工程。
5、厨卫间瓷砖及外墙勒脚粘砖或文化石。
6、辅助用工。
7、道路硬化、清扫、材料堆码等安全文明施工用工。
8、临时设施、道路硬化、二次搬运、上下车等用工。
9、除钢筋、水泥、砖、砂、石以外的辅助材料。
10、门窗安装、栏杆、水电等所有补烂、补洞。
11、打围施工、临时设施等。
(二)、质量要求
1、钢筋工程
(1)、乙方承担一切与钢筋施工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钢筋的现场装卸、堆码、加工、制作、焊接、转运(包括现场的二次转运)、安装、砌体加固筋制安、维护;钢筋加工房的布置,日常清理和维护。卫生责任区内的日常清理和维护。铁马凳制安、保护层垫块安装;负责混凝土浇筑时钢筋守护,如钢筋扫描不合格负责经济损失的50%。与钢筋有关的现场文明施工。
(2)、乙方自带的机具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扎丝、卷尺、电渣压力焊焊药、焊条、焊机;钢筋加工机械和切割工具(断钢机、弯曲机、调直机、切割机、对焊机、电焊机)及其他与钢筋加工有关的工具等。连接各种钢筋加工机械及切割工具的电线,插头等,甲方只提供电源至二级箱。劳动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班组长各配对讲机一部,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由于乙方造成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钢筋焊接试件检验不合格,而需要整改,所产生的一切材料、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以
100至1000元/次罚款。
(4)、准确提供钢筋料表,误差在3%之内。如超过3%,超出部分按500元/吨赔偿。
(5)、材料节约:配料时不能随意下料,钢筋损耗控制在1%以内。超出部分按5000元/吨赔偿。
(6)、钢筋接长:φ12以上钢筋(不包括φ12),水平接长采用对焊和搭接焊,竖向接长采用对焊和电渣压力焊。φ12以下钢筋采用对焊和搭接。
(7)测不能达到90%,按总价的10%扣罚。
2、模板工程
(1)、乙方承担一切与模板施工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模板、木枋、钢管、架扣等材料的现场装卸车、堆码、转运(包括现场的'二次转运);所有木枋用压刨机刨成统一的规格;模板的清理、刷脱模剂;模板安装前清理工作面杂物;使用后的模板、木枋清除钉子、水泥浆;支撑架的搭拆;模板的加工、制作安装、加固、拆除;对拉螺杆的安拆;砼浇筑时守护;柱模板脚子封堵;吊脚模板钢丝网封堵;模板开凿留洞和其他部分的预留预埋;模板加工房的布置搭设,日常清理和维护;卫生责任区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剔胀模砼及清理建渣;配合测量放线、抄平(轴线的控制线由甲方项目部负责,其他分轴线由乙方负责,项目部检查复核;抄平由甲方管理人员操作,由乙方配合)等与模板有关的现场文明施工。
(2)乙方自带的机具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钉子、铁丝、粘胶带、补缝材料、锤子、扳手、胶水管(找平用)、撬棒、墨斗、卷尺、斗车及木工加工机械和切割工具(平刨、亚刨机、电锯、电钻)及其他手工工具等。连接各种木工加工机械及切割工具的电线、插头等(甲方只提供电源至三级箱)、穿墙管PVC材料、对拉螺栓、劳动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手套等)。班组长各配对讲机一部,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要求天棚不抹灰。由于乙方造成质量达不到要求,所产生的一切材料、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4)、质量《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范检测,如检测不能达到90%,按总价的10%扣罚。
(5)、如果发生大面积爆模(面积在5m2以上),除赔偿砼损失外,处以20xx—10000元的罚款。
3、砼工程
(1)乙方承担一切与砼施工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砼的现场搅拌、浇捣、养护、找平、混凝土浇筑前清理杂物、冲洗;混凝土试块制作;落地混凝土收捡、拆模后混凝土残留物收捡;构造柱、过梁、压顶砼浇筑。主体施工阶段(除木工剔除胀模砼建渣)楼层卫生打扫。混凝土浇筑前铺设跑道,浇筑时不能踩踏钢筋,如钢筋扫描不合格,负责经济损失的50%。抄平(抄平由乙方管理人员操作,由甲方复核);与砼有关的现场文明施工。
(2)、乙方自带的机具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斗车、振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保守信用,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订购甲方经营的以下品牌商品:
第二条、关于商品质量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2、乙方订货按甲方提供的价格为: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4、价格以甲方供货之产品的正式报价单(加盖甲方业务章)为基准,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指导价格体系进行产品销售。若出现非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销售价格,将视为扰乱市场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如产品进行调价,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甲方业务章)通知乙方,乙方应依照行文内容再限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调价。如不配合,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费用。
第三条、结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结算:
1、款到发货。即乙方根据所需货物品种及数量,将同等货物价值的货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预先向甲方支付订货款,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给予发货。
2、货到付款。即甲方货物送到乙方,乙方收货人员签收无误后,乙方在____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结算方式:
4、乙方转帐时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账户及账号转账,除甲方指定的其它账户账号,甲方一律视同未收到货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甲方送货,同城运输的,由甲方负责直送。
2、甲方代运,甲方选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委托承运单位发货,力求装足容量货吨位,以节约费用。
3、乙方自提自运,乙方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自提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有关自提要求。
第五条、交货及责任相关规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的,自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视为甲方交货。
2、由甲方经货运公司送货到乙方的,乙方在验收货物时应在送货单及运输单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如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向承运人索取记录和证明,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____天内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3、甲方直送及乙方自提的,自甲方交货时起,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4、乙方在验收商品货物时,必须到现场监督卸货,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当面提出异议,责任在于甲方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出的,视为验收商品货物无误。
5、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应向承运人拒绝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商品货物,乙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错(串)发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货物验收及积压商品的处理:
1、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货物后,应在现场及时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给乙方办理签收确认手续,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当场提出异议。
2、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积压商品时,有权自行选择退货或更换,由甲方负担运输费用,是否符合退换条件由乙方确定。某些价格易变货物商品退换时,甲方需承担购进时与退换时乙方价格下调部分的差额;如价格上调时,上调部分价格无需退还给甲方,货物价格以退货时乙方确定商品价格为准。
3、特殊订制商品不予退换,甲方拒收符合约定的特殊订制商品,按货款总额的____%赔付违约金。
第七条、退换货管理:
1、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即商品保质期未过半,外包装完好无损,且不包括甲乙双方协定的特殊商品),乙方可以就本店滞销产品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货申请,经甲方核实并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后,乙方才可将滞销产品退给甲方,双方约定每月____日为集中退货时间,其余时间甲方不接受退货。
2、乙方所有退货,必须在集中退货前____日书面申请列明退货清单,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在申请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对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乙方必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按原供价八折退换货。
4、已超过保质期限及残损的产品,甲方不予退换,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退货,如乙方擅自退货,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没收,乙方应按原供价支付货款给甲方。
6、乙方的所有退货以换货方式处理。
第八条、每月对帐制度及库存管理:
双方都认识到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将上月对帐单寄送或传真达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末页上盖章,原件交由甲方销售代表寄回或传真公司,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为更好的将甲方送达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管理,乙方必须每月底将甲方送达的商品提供库存明细,以便让甲方更快地对乙方不合理的库存进行调换。
第九条、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业务人员调换等需要,乙方应配合做好对帐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对工作。核对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签字确认,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核对通知后,未在限期内进行确认的(如未清单据、帐目等)视为同意甲方核对结果。乙方在此之后又提交核对之前的其他单据并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将不予受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共同约定:
1、若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借产品或借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合作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或相关市场费用,须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乙方承诺不得将有关费用支持泄露给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供货之产品均有防伪标记,甲方对不是甲方供货的产品不进行售后服务和安全保证。如有此类产品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所有相关支持和费用,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不可抗拒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能防止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方法。
第十二节、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履行义务,应当每日按照应当支付而未支付,应当交付而未交付款项或者货物价值的千分之____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2、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应付货款。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商品供应。
4、本节有关违约金的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不一致时,按其他相应条款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
1、乙方按约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货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乙方付清货款后方可正常供货。
2、乙方超过____日不支付所欠货款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及时付清货款外,还应从本合同确定的付款日第____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项。
3、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五条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在双方新合作合同未签订前,本合同到期后顺延有效,至双方新合同签订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综合楼室外供水预埋管道维修改造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路东、路北,工程内容为综合楼东北侧供水预埋管破裂维修、封堵、更换。
二、承包方式:甲方采用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方式把本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
三、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天。
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8月27日,工期每延期一天甲方对乙方罚款300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暴雨、暴雪等天气原因除外)
四、施工图纸(工程量):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设计标准及条件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五、工程造价及拨款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全额垫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具备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进行审计,最终工程造价按照现行基价规范定额,并依据图纸内容、现场施工签证单及施工工艺据实决算,材料价格按照驻马店市定额站20xx年第
三季度8月份发布价格执行。待工程决算造价结果出来及手续办理完备后,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决算总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验收标准:合格。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在开工前3日内为乙方提供水电路三通一平施工条件。并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消防工作,甲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对工程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做好组织与协调。对乙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安全及质量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罚。
2.乙方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在工程材料上偷工减料;严格规范施工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监督与管理;如出现安全及质量事故,除返工外,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处罚;并愿承担因此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同时对其他专业已完成的'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待工程竣工后把现场卫生清理干净,并把施工垃圾清运出现场。
八、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 如果乙方违约,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以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有关解除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3日即告解除。
九、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并补充;如甲乙双方发生重大争议,甲乙双方先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节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履行自质保期结束、工程款及质保金拨付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公司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合同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订立国内合同,均适用本办法。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活动规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油田分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合同签订及当事人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接受油田分公司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为油田分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企管与法规处);专业合同管理部门为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
第六条 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职责
(一) 审议通过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 领导合同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工作;
(三) 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做出奖惩决定;
(四) 审批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报告;
第七条 合同管理办公室(企管与法规处)是合同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
(二)负责起草油田分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和参与油田分公司所实施项目的合同洽谈和签约;
(四)向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合同签订与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油田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六)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七)对合同进行鉴审,并统一管理和负责使用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表人印章。
(八)提供法律咨询。
(九)负责油田分公司经济合同归档管理。
第八条 油田分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 依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授权范围,组织本单位立项合同的洽谈;
(三) 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合同主管部门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四) 建立本单位合同台帐,每月10日前向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五) 及时将本单位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授权
第九条 根据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统分结合的原则,授权以下单位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合同谈判、履行与监督(除合同签订、鉴审和盖章):
勘探事业部:勘探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生产科研、物探(采集、处理、解释)、探井钻前、钻井、试油工程和测井、测试、录井、固井、泥浆、下套管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勘探成本中列支的技术开发、科学实验和新技术推广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生活服务合同等。 开发事业部:油气开发生产直接相关的生产、服务等合同。包括开发井钻前、钻井、试采、采油(气)和试油、测井、测试、固井、泥浆、下套管等服务及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修井作业;油田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水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相关的勘察设计、费用从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研究和科学实验合同;相关的前线支撑点、油田道路、井场维护、生活服务合同等。
技术发展处:成套设备、装置及相关技术的国外引进合同;国外物资、技术的引进合同;股份公司xx分公司统管的科学实验、新技术开发、咨询合同等。
销售事业部:石油、天然气及其轻烃、液化石油气等附属产品的储运销售,成品油采购、供应合同。
规划中心:油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托合同。
油建项目管理部:油田建设项目的勘查、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道路、管道铺设及相关的辅助工程和监理合同(?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国内外物资设备采购统一由采办中心组织或委托采购),大型维修项目合同。
勘探开发研究院: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勘探开发技术研究、科学实验、技术服务合同。
物资采办中心:对于国内物资(装备)、石油专用管材、板材、化工原料等国外物资采购合同,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负责组织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物资总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对于生活、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油田分公司委托服务公司华油公司负责合同洽谈,油田分公司各单位、部门向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申报采购计划,生产运行处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向服务公司华油公司下达采购计划,并对合同招标、洽谈、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费用负责。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依据油田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产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
第十条 上述授权范围以外的合同,统一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谈判、签订和监督履行。
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非经公司招标(合同)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对外洽谈、签订对外投资、合资、合作;资产转让、租赁;购置不动产;合伙、联营;行政性承包、经营;资金(产)借贷、财产保险、融资租赁;土地征用、使用权转让;特许权、知识产权的使用、转让;
大型项目承揽、服务、咨询;对外委托、居间、行纪、保管、仓储、劳务等合同。
第十一条 除以上授权单位外,其他各单位均不得自行洽谈和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立项
第十二条 已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它投资项目,为已立项项目。
第十三条 未列入油田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或者调整计划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油田分公司的财务计划管理程序上报审批,并由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编制计划、落实资金,最后以油田分公司财务计划部门下达的财务计划通知书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四条 属于各单位的不形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由各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和技术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的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报告,经本单位领导会议讨论通过、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对于以上项目费用或年费用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上述项目,以及所有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批后才能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于科研合同的立项,属中油股份公司下达并落实资金渠道的计划项目和油田分公司科委下达的年度科研计划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对于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自筹资金提出的科研项目,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最终报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下达立项批复后方可立项。 对于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列入年度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可直接作为立项依据。油田分公司机关或单位临时需购置非安装设备的由该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需经技术发展处进行立项审核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落实资金后作为立项依据。
第十六条 对于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非常规合同,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请立项报告时必须附上该单位经营、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费用测算依据,一并报油田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油田分公司计划财务处(规划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调研、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论证后,上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并以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立项依据。
第十八条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及其附产品购销储运合同,以公司年度、季度、月度或上级下达的计划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计划外的由主管领导批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立项依据。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合同价款以计划财务处(造价中心)审定
的概算包干或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依据,不得超额;特殊情况下,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对暂时无审定的概预算,又需提前施工的`工程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预算价60%确定合同暂定价,待审定预算后或施工决算后办理补充合同。
第五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条 合同立项手续完备后,应根据《xx分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采用招投标形式组织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需直接采取洽谈方式签订合同的,在组织合同洽谈前,必须严格审查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已具备订立合同条件。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的完整性及可行性;立项报告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项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同时审查谈判对方的当事人资格,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市场准入证》。基建工程施工类和油田工程服务类企业必须具备质量(HSE)保证体系。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地点原则上以油田分公司所在地库尔勒市为主,需外出订立合同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书面同意(外事合同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合同洽谈应依照油田分公司的有关定额、标价,超出油田分公司《统一定额标价》规定范围的应坚持“比质比价”的原则,并参照同类市场价进行费用测算,测算费用要体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涉及复杂技术内容的,合同洽谈时,必须邀请油田分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
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专家应对其参与或者协助谈判的技术内容负相应责任。
技术专家提供的技术意见和技术资料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签订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履行期限较长、涉及不动产的合同,应当邀请油田分公司专业法律人员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专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审查,并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标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载体表达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要约和承诺的,必须与谈判对方约定在合同成立之前以规范的合同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和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技术协议、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变相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九条 凡不经过招标程序的项目,各合同专业主管单位在
组织合同洽谈时,应当通知企管与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参加洽谈。
第三十条 合同文本应做到内容合法,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责任分明,文字表达准确。油田分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第三十一条 签订合同必须在合法的合同主体之间进行。合同文本上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必须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二条 合同设立了担保条款的,或者规定了其他第三人承担权利义务的,担保人或第三人应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和加盖公章。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变相担保。
第三十三条 如合同约定需油田分公司提供预付款,则必须经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查同意;预付款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预付款20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油田分公司经理或授权委托的副经理审定。
第三十四条 油田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油气产品销售合同外的所有合同均以油田分公司为合同当事人(主体),统一由企管与法规处加盖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除原油、天然气销售合同外,各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必须将合同文本与项目立项报告、技术文件、比价资料、合作方资格审查资料、油田分公司的各种批件、参加合同谈判人员名单(本人署名)等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依据材料送审计监察处和企管与法规处进行合同费用审计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不经审计程序,企管与法规处不得进行合同文本法律鉴审。
第三十五条 所有项目必须先签合同后实施,对于抢险、水毁、火灾等突发事件,因不能事前办理合同的,事后应及时补签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收集并档案化管理。合同文本及合同签订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五年。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油田分公司签订的已生效的合同,由合同立项单位或指定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履行。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必须熟悉合同所有条款,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对合同履行过程做好履行记录,并对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档案化保管。 第三十八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生效合同,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第三十九条 油田分公司合同履行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的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签订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基建工程合同在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6%以上的,应申报变更计划和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不得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由对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四十二条 如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
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先向企管与法规处进行法律咨询,经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四条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执行单位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材料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
第四十五条 如果合同执行单位和人员,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和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由企管与法规处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或者是否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合同履行的各阶段和履行完毕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
第四十七条 合同价款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结算部门必须对乙方持有的合同正本、合同履行情况验收资料、费用结算通知单、结算发票验证后方可办理结算。
第四十八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合同履行单位应及时报告企管与法规处,由企管与法规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在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油田分公司企管与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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