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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12-22 11:16:03 奖助学金 我要投稿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开支,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乳山市财政局和乳山市教体局共同设立的政府性质的高中资助项目,具体实施由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其主要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xx元,具体分为3档,1档1500元、2档20xx元、3档2500元。资助比例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建立包含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分标准,确定评分内容,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评分细则,并依此进行绩效评价。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效果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指标。

  根据一、二级指标,制定了详细的三级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可量化,可评价。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鲁财教[20xx]39号《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学生奖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下达高中助学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万元,省级资金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底,高中助学金6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万元,地方资金32.1万元。以上资金均已到位,全部执行完毕。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助学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各项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1.学生申请。各学校收集申请资助的学生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结合市学生资助办下达的资助指标,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给予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通过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3.资金发放。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资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4.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5.检查整改。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xx年年底,高中助学金的拨付、发放、验收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实施程序。市教育和体育局不定期组织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xx年完成资助高中家庭贫困学生321人,全市全部3所高中学校。

  (2)质量指标。

  助学金人数覆盖率10%,学校覆盖率100%。

  (3)时效指标。

  高中助学金资金发放及时率、审核确认及时率、政策宣传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

  每人每年高中助学金工作开支平均20xx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贫困学生就学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由于本年度秋季生源减少,高中招生学生数下降,导致年度资助人数及资金下降,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今后应根据生源及在校生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务求预算指标精确无误。

  仅凭学校和教育部门,不能对申请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到完全深入了解,再加上有的贫困家庭学生存在自卑心理,不愿意提交申请,可能出现不能应帮尽帮的现象。

  领导重视,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首先,单位领导和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做好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做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采取宣传、培训等措施,使全体职工认识到,做好预算工作不仅关系到单位运行与任务的完成,而且也是关系到国家财政资金发挥效益的大事。

  要转变预算工作仅是财务部门和预算员的事情的观念。事实上预算工作不仅与财务部门和预算员有关,也是各相关部门,尤其是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负责人不仅要对项目成果负责,同时也要对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只有各方面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起来,才能有搞好预算工作的基础。要教育职工树立预算执行具有刚性要求的观念,要做到按预算“花好钱,办好事”。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贯彻实行《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方法》,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所需的帮助。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各普通高中要根据各地制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细则,于每年秋季开学后受理学生申请,学生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学校组成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申请组织评审,对学生申请组织评审,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学校评审结果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其他

  无。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截至20xx年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要求全部发放到位,评价结果为优秀。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2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xx〕226号﹚的要求,对具有南宁市普通高中学生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南宁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城市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年。用于生活补助。按学期统一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2.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制定了《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20xx年度南宁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经费来源:20xx年高中助学金经费共1798.52万元,其中: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结余资金150.565万元,20xx年上级转移支付(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预算资金360万元。

  (2)使用情况:20xx年,我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共发放高中助学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资助标准按两档执行,一档为1750元/人.学期;二档为500元/人.学期。

  (3)结余情况:20xx年共结余513.72万元。造成结余的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和市级配套资金多于实际符合资助条件需要支出的资金;二是今年秋季学期,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直属约180多万元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项目资金,因该项目资助标准高于二档国家助学金并且要求不得与高中助学金重复享受,所以有部分学生选择了“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的资助,也造成了高中助学金项目资金的结余。20xx年度的高中助学金结余资金我办已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并申请在年末时收回国库,不再结转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部分受助对象有的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卡,有的已毕业或外出实习,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二是高中助学金实行分等次资助,一等助学金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等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城乡低收入、因突发事件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由于高中助学金实行了分档资助,且一档资助金额是二档的3.5倍,而享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是一档的将近2倍,在进行满意度评价时,如果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会对满意度调查结果造成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用于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和《南宁市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xx〕23号),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对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高中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申请。各学校收集申请资助的学生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结合市学生资助办下达的资助指标,经班级/年级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通过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

  资金发放。每学期结束前,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数量”,指标值:资助学生人数≥5700人。

  20xx年市直属学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款,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完成年度指标值。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受助学生均符合资助条件。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

  20xx年南宁市高中助学金已在学期结束前将资助款按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但仍有个别学生因年龄、办卡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到银行卡,造成发放时间相对延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为:实际支出不超出预算金额。

  20xx年我市直属学校的高中助学金已按照按规定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7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实际支出的助学金没有超出预算。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20xx年度市直属学校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14165人次,其中受助学生当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180人次。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比较有效的缓解了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并对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在学习、个人发展方面的动力方面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学生满意度≥85%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20xx年投入360万元对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通过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20xx年度,已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其中市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已超过应配套资金数额。项目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

  项目投入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29分;项目效果30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9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xx年我市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符合《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xx〕226号)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方案,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在激励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办积极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从“指标分配”、“识别手段”、“监管机制”、“资助力度”、“发放管理”、“宣传方式”等六个方面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在“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在分配资助指标时,改变了过去以学生人数和固定资助比例为主要决策依据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在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情况、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学校办学效益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情况等因素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方式由“粗放管理”、“平均主义”和“轮流坐庄”的局面,转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二是在“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为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的要求,针对目前资助对象难以识别现状, 20xx年3月,南宁市学生资助办在多次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根据学生所得评估数值高低给予相应资助,分出层次、拉开档次,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是在“监管机制”上更加精准。坚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财务审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专项检查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四是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市级配套资金,如20xx年上级下达给我市直属的高中助学金为1287.955万元,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市本级财政应配套257.591万元,预算批复实际安排高中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为360万元,超过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在我市直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都能享受资助,让贫困学生安心就学。

  五是在“发放管理”上更加精准。对发放到人的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大力推行“集中统发模式”,通过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财政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以减少资金周转的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防控资金安全风险,确保助学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六是在“宣传方式”上更加精准。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在春季学期,重点瞄准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下一个学段的资助政策,共印制《给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给高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13.3万份,印制《求学助学助考手册》5.1万册给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在秋季学期,重点瞄准新入学的初一、高一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共印发12万份《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折页》,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在学段的资助政策。此外,还通过在校园内、村委社区中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南宁日报--南宁教育专刊》等媒介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成果的宣传,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推行集中统发时,有部分孤儿、超生子女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因无身份证或户籍证件等,无法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影响发放工作,有的甚至因此原因无法享受资助。

  六、政策及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对资助卡办卡及发放管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一是出台针对无法提供办卡资料的孤儿、超生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等特殊身份人群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的便民措施(如能否凭民政部门或孤儿代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够切实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二是进一步精简资助卡的办卡手续和所需资料,扩大资助卡发卡代理银行,切实解决资助卡办卡难等突出问题,以提高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进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5

  一、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2、普通高中免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4、中职免学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的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的生活费。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对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全年资助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897人。约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5%左右。

  2、普通高中免学费: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年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30%左右。

  4、中职免学费: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5、中职国家助学金: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范围。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补助资金79.7万元,地方资金110万元,合计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217.4万元,地方资金45.59万元,合计266.99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444.21万元,地方资金141.69万元,合计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434.56万元,地方资金217.28万元,合计651.84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310.08万元,地方资金77.52万元,合计387.6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省级资金29.35万元。

  (二)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春季发放99.8万元,资助人数1996人;秋季发放89.9万元,资助人数1798人,合计发放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春季发放135.04万元,资助人数1551人;秋季发放140.7万元,资助人数1618人,合计发放275.74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268.3万元,资助人数2207人;秋季发放317.6万元,资助人数2973人,合计发放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春季发放319.2万元,资助人数2660人;秋季发放351.6万元,资助人数2930人,合计发放670.8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188.2万元,资助人数1882人;秋季发放199万元,资助人数1990人,合计发放387.2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20xx年度我县实际支出29.35万元,资助基层单位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65人次。

  以上6项专项资金中,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由于本年度一、二年级人数略有减少,县级少配套0.4万元,其他项目无违规使用、闲置等情况。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专项资金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对学费补偿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产出情况。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五项执行率都达到了100%,中职国家助学金执行率为99.8%,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专项资金效益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大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大幅提高。减轻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6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执行595.0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抓实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工作,认真研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 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财政局下达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后,我县两所高中学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应助尽助,两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根据下达指标,依据困难程度确定享受资助学生,给予享受一、二等助学金。两所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县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预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全年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预算执行率达100%,无偏离。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7

  一、资金下达情况

  我校20xx年度省财政下拔国家助学金预算19.2万元,奖学金1.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下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支付预算资金19.2万元,奖学金1.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规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20xx-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奖学金下达和发放情况如下:

  1、20xx-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下达、发放和结余情况:我校申报国家助学金94人,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为92人(中途退学2人),省财政下达19.2万元, 20xx-2020学年结余款为0.06万元。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学生因困失学。

  2、20xx-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下达、发放和结余情况:我校申报奖学金3人,实际享受奖学金3人,省财政下达1.8万元,201-20xx学年结余款为0元。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有效助推技工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我校在保障落实国家奖、助学金补助政策的同时,积极宣传推广政策,让农村家庭了解政策,了解技工教育,给经济困难的家庭送去希望,让每一位寒门学子都有享受教育的'公平机会,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实现个人梦想的平台。

  2、降低学生流失率,为经济发展储备技能型人才。

  我校学生农村户口占在校生人数的90%以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学生的流失率,有利于技工院校的长远发展。

  (四)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扣分原因是,由于学生流失或个人原因退学、转学,产生资金结余。

  三、建议

  鉴于该项目对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促进技工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保留该项目。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8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黄少平

  联系电话:0898-88657838

  项目概述如下: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可细分为高中和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合计预测需要1444万元(包含中央、省及市级资金),其中:高中阶段572万元,中职阶段872万。项目实施旨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有书读,不辍学。

  2.绩效指标: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5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两个“助学金发放进度”和“发放学校数量”,权重各3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困难学生辍学率”,权重2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助学金发放进度:该指标分值30分。实际支出资金占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百分比不低于80%时得30分;实际支出资金占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百分比低于80%时,得分=(实际支出资金/年初预算资金)×100%×30。

  (3)发放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30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不少于10所时得30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少于10所时,得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数/10)×100%×30。

  (4)困难学生辍学率:该指标分值20分。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占适龄学生数百分比不超10%时得20分;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占适龄学生数百分比超过10%时;每超过10%扣5分,不足10%按10%计,不倒扣分。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不小于90%时得1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小于90%时,得分=(实际满意度/90%)×10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项目经费支出及时,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上学。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1095万元,财政年度批复1095万元,全年实际到位1095万元,全年完成支出981.18万元(不含财政直接拨付金额),预算执行率为89.61%。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我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等文件精神,在20xx年部门项目中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20xx年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572万元(其中:三亚户籍一档每生每年20xx元,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非三亚户籍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500元);20xx年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872万元(其中:三亚户籍每生每年2500元;非三亚户籍每生每年20xx元)。全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合计1444万元,预计中央和省级349万元,市级1095万元。

  落实情况: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下达教育局的资金共计1095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完成支出981.18万元,预算执行率89.61%。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府〔1999〕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三亚市教育局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述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拨付、验收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及市级资金组成。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市局职能部门负责资金审核及发放工作,各学校负责补助人员初审和汇总资金的申请。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按标准、按流程、按方式及时足额拨付,避免了资金被挪用、截留,对保证资金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目前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实际下达教育局1095万元,全年执行数981.18万元(不含财政直接拨付数),预算执行率为89.61%。该指标得8.96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1)助学金发放进度: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1095万元,年度实际支出981.18万元,助学金发放进度89.61%,助学金发放进度大于80%,该指标得30分。

  (2)发放学校数量:根据20xx年各批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统计,20xx年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学校有19所。发放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3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困难学生辍学率:20xx年未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该指标得2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为了解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在校学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26份,学生满意度86.67%。学生满意度小于90%,(86.67%/90%)×100%×10=9.63,该指标得9.63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未达预期值。该指标目标绩效未完成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学生“一卡通”账户信息错误,造成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所致。

  (三)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各环节落实良好,基本完成项目指标,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8.59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因“一卡通”账户信息错误而退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我局会及时进行核实,尽快申请重新支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做法:20xx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在发放学生补助时,存在较多的因户名不符或账号不存在而产生的退款,我局通过督促学校加强个人补助类项目受益人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有效降低了秋季学期因账户错误而导致的退款,确保了补助资金支付的及时性。

助学金绩效自评报告9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许月膑

  联系电话:0898-886xxxxx

  项目概述如下: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系转移性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均为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实施旨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xx年财政安排三亚市教育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88.20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落实国家和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绩效指标: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4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一个“受益学生数量”,权重4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权重4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学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受益学生数量:该指标分值40分。受益学生数量不少于200人时得40分;受益学生数量少于200人时,得分=[(受益学生数量/200)×100%]×40。

  (3)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该指标分值40分。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超过20所时,得40分;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不超过20所时,得分=[(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20)×100%]×40。

  (4)学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学生满意度不小于90%时得10分;学生满意度小于90%时,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有效问卷数/有效问卷数)×100%]/90%×10。

  3.当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19号)使用,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合规,各项学生资助经费支出及时,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接受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财政年度批复428.99万元,年中调增259.21万元,全年实际到位688.20万元,全年完成支出669.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22%。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我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及省市有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20xx年转移性项目中设立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落实情况:20xx年财政安排到位的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共计68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2.40万元,省级资金205.80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完成支出669.06万元,预算执行率97.22%。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xx〕63号)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琼教计〔20xx〕106号)的文件精神,三亚市制定了《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我局严格按照上述方案并结合《三亚市教育局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的用途,严格把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强化各项工作透明性,为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资金组成,中央资金482.40万元,省级资金205.80万元,合计688.20万元。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xx〕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xx〕143号)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由各学校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财政下达资金后,各教育主管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强信息透明和隐私保护工作,认定内容、程序、方法主动公开,学生隐私应加强保护;强化监督检查,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普通高中)的通知》(琼财教〔20xx〕284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通知》(琼财教〔20xx〕1113号)要求,项目名称与市级财政部门预算指标发文中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准确标注资金标识;资金使用严格遵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督促各学校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全年预算数688.20万元,全年执行数669.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22%。该指标得9.72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受益学生数量: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主要分为四类,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经费和免学杂费经费。此次指标评价仅以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受益学生计数,受益学生数共计3286名。受益学生数大于200,该指标得4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此指标仅以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涉及学校计数,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拨付涉及学校数共计13所。资金拨付涉及学校数大于10所,该指标得4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为了解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在校学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30份,学生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得10分。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各环节落实良好,基本完成项目指标,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72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预算执行良好,项目资金效益得到有效落实。我局将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为今后年度的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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