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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教材《管理知识》知识点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生产管理知识》知识点,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的内容
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调度概括评价结果;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以及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态等。
安全预评价内容
1.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善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相关事故案例;对类比工程进行实地调查等内容。
2.辨识和分析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
3.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以自然条件、基本工艺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价为原则进行。
4.根据评价的目的、要求和评价对象的特点、工艺、功能或活动分布,选择科学、
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价。
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
5.为保障评价对象建成或实施后能安全运行,应从评价对象的总图布置、功能分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从评价对象的组餐婴毪登置、人员管理、物料管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其他安全对策措施。
6.评价结论
应概括评价结果,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明确评价对象建成或实施后能否安全运行的结论。
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
(一)工伤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工伤认定申请
1.工伤保险申请时限、时效和申请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等材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科学的办法和依据鉴定标准,对伤病劳动者的伤、病、残程度及其劳动能力进行诊断和鉴定的活动。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行为规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行为规范做了明确规定。
1.事故调查组成员要有品德操守。(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事故调查组成员不管来自哪个部门和单位,均是事故调查组的一员,在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中要讲诚信,要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全面了解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不得偏听、偏信,影响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组成员要有工作操守。事故调查组成员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技术特长,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调查组分配的调查任务。
3.事故调查组成员要守纪、保密。事故调查组成员要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服从事故调查组的领导,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协调行动,听从指挥,同时,(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要严格保守事故调查中的秘密。
4.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应当由事故调查组统一安排,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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