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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GMAT备考经验大全
GWD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做题中最珍贵的是什么?是第一遍的感觉,没有什么总结比得上第一遍看新题的感受。手上的题目虽多,但也是有限的资源,尤其是核心资源,OG,Verbal Review、Prep,不能每个啃两口就扔一边,一定要细嚼慢咽。我在二战开始备战时,最头痛的就是,一战题海战术糟蹋了大量的题目。再做以前看过的题,想要发掘出思维中非常subtle的错误,是很困难的。
对于SC、RC、CR的三块,一定要自己平衡好,什么时间用来齐头并进,什么时间用于单项突破。比如,考前一周,想要突破阅读不太可能,那么就只能巩固已有的能力,保持题感。而逻辑比较适合短期突破,看大量的题,有助于找到stimulus的共性。
短期内大量单项练习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两个可能的不良后果:
1. 做了很多,没有及时总结,导致隔了几天再次看到的时候,已经忘了做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对的为什么对,错的为什么错,一概忘光光;
2. 做了挺多,及时总结巩固,但是毕竟耗时太大,导致了另外几项能力下滑,这在考前半个月是非常容易出现的危险,因为这个时候还有机会在单项上再努力一把,便会积极争取,但同时因为开始看寂静了,开始练数学了,开始练作文了,时间不够用,难以同时顾及Verbal的三个部分。我在二战准备期间,考前三周有几天重感冒,就只做Prep 07的阅读,正确率到了94%,最可惜的就是看见后来正确率的下滑。
大多数人认为SC最重要,先从SC开始入手,很可能到了考试前一阵子会没有什么题目可做。一遍遍地刷原来看过的题,也很可能影响手感和心理状态。比如说我,发现自己其实整体上来说,阅读能力是最欠缺的。体现在Verbal的全部3个方面:
(1) RC一篇文章就占了3-4题,一般耗时在5-9分钟不等, 因此,考场上一篇RC做得不好,是非常影响心态的。连错几题也可能让系统把你降到低分库, 同时,越慢越错,占用大量的时间。
(2) CR中,不论是目前最有口碑的Bible,还是Lawyer的方法(和Bible如出一辙)、还是Manhattan的逻辑,其实都不能很好地解决大多数人的根本问题——阅读能力。很多情况下,我们在没接触这些分类的思路前,只要读懂了、心里有数,也能做对。如果对比一下CR和RC,你会发现,常常难一些的CR题中的句子比RC的阅读要求还高。Bible是美国人写的,主要是给英语母语的考生看的。如果GMAT是中文考试,你会去研究CR的分类吗?因此,如果把每道CR看成是一篇RC中的段落,去分析句间关系、然后真正读懂了材料、找到Conclusion、用一个箭头指出材料的逻辑,那么这道题真是没有理由会做错。
(3) SC中,原句是不是常常要读3遍甚至更多?在2遍之内,读顺原句并理解intended meaning,考验的也是阅读能力,长难句的阅读能力。
Verbal总的来说,一切的解题技巧,如果不是基于读懂了原文,都是瞎扯。然而,当你真正读懂了原文,常常你又不会有意识地去用什么方法。阅读这个能力一定要天天练,每天保持一定的阅读量。
现在来讲讲我的一些方法:
如前所述,珍惜题目,不要浪费。第一遍的感觉是无法替代的,做完一定要好好体会,当天做当天整理当天强化。
整理错题。有没有发现,很多你第一遍做对的题,往往以后再来做,还是对的;而你错过的题,却总是反复错?我二战时发现,我重做OG,Verbal Review的时候,错题都是准备一战时错的。所以我发现,SC尤其要求整理错题,强化这些错题,你能发现自己思维上的问题究竟在哪里,这些错题有什么共性。就像拼图一样,永远都是那几块拼不出来,把这些好好努力一下,会特别有效果。对于过了好几遍OG,Verbal Review,Prep08的人尤其,看的题如果都是会的,常常看不进去,看错题就能看进去,很过瘾,效率也很高。
不要在意刷的次数,你要是吃透了,刷2次也成,你要是没理解通透,刷10遍也是徒劳。而且刷太多的话,到了后期,容易浮躁,容易自欺欺人。
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杀招”(平行自然不必说),比如我就喜欢用标点符号。分号、冒号、破折号的作用常常是句型不能替代的,A选项中有这些符号,一定有它的道理。或者有时A中intended meaning 读不出来,但看到别的选项用了这些符号,使得意思变得明朗,那么就应该用。GMAT考的是商科的思维与措辞,简单有效是法宝。有人喜欢用代词,这个就有点危险了,如果是单复数一致还OK,如果是指代不明的话,别轻易用,可能会得出ABCDE都错的结论。此外,noun modifier也是一个很好的判断点。总之,找到自己最熟悉最喜欢的一些知识点,拿来做杀招,纠结的时间会少很多。
找到犯规的边界线。我记得这个还是在灌篮高手里看到的,湘北对陵南的一场比赛,鱼柱已经犯规四次了,他最后果断放开来打,不断去试探裁判的底线,居然也没有再犯规。题目做多了,你会发现,其实有不少模棱两可的知识点。最常见的,that是否可以省略。Manhattan说,say 后面是不用跟that。看到有道题announce后面也没有that,就会发现,“哦~原来announce和say是差不多的”。再比如,evidence that suggests 和 evidence suggesting在正确答案中都出现过,那么也不一定要用that。还有一些平行中的省略,代词的指代不明,although后面是否要跟句子(Manhattan强调必须),有些知识点,GMAT是相对宽容一些的,那么底线在哪里?要自己去感受。
最后还要说,真的是meaning至上。诶,大家都知道,又说废话了。回到本帖开头,有些道理不是能说明白的,要去悟。我一直都知道meaning最重要,从我第一次看Manhattan神书就知道,但是直到二战前一周,都有新的收获。有时候啊,单单靠一个简单漂亮的主谓宾结构,就能感受到正确选项在朝我招手。引用歌神一句歌词“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最有效的表达常常就是很朴素很简单,没有花里胡哨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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