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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时间:2024-12-04 11:59:27 嘉璇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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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导语:下面是司法考试中的多项选择题及其答案部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的考试难度,但是小编觉得现在的考试难度应该是更大了。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1

  1.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关于中国缔约程序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中国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谈判代表对某条约作出待核准的签署,即表明中国表示同意受条约约束

  C.有关引渡的条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主席签署

  D.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选项A正确。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须具备全权证书。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仍被认为代表其国家。

  选项B错误。待核准的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之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之前,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另外签署也不一定必然发生条约的约束力。

  选项C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的规定,有关司法协助、引渡的条约、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批准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外交部长副署。

  选项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2条规定,接受多边条约和协定,由国务院决定。经中国代表签署的或者无须签署的载有接受条款的多边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审查后,提出建议,报请国务院作出接受的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外交部办理。

  2.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

  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

  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法基本原则。

  选项A正确。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

  选项B错误。

  选项C正确。民族自决原则中殖民地民族的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选项D正确。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争端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任何使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

  3.甲国公民杰克申请来中国旅游,关于其在中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的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杰克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中国签证机关不予签发其签证

  B.如杰克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不准许其入境

  C.杰克入境后,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48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如杰克在中国境内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选项A正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

  选项B正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1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

  选项C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选项D正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第(二)项规定,外国人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

  4.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婚后李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

  B.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

  C.婚姻对他们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

  D.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甲国法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本案中,李某与金某的共同经常居所地是北京,因此,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5.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其一架飞机从中国境内出发,经停甲国后前往乙国,在乙国发生空难。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中国法院对该纠纷具有管辖权

  B.中国法律并不限制乙国法院对该纠纷行使管辖

  C.即使甲国法院受理了该纠纷,中国法院仍有权就同一诉讼行使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涉外合同或侵权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国某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因此,中国法院对该纠纷享有管辖权。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乙国是空难事故发生地,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乙国法院对该事故享有管辖权。

  选项C正确。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并不禁止一事再理或者一事两诉。

  选项D错误。如果中国法院受理该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6.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供葡萄牙语译本

  C.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D.在受委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内地与澳门相互送达文书和取证的安排。

  选项A、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所附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7.关于国际投资法相关条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应由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

  B.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

  C.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D.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国际投资法的三个主要条约。

  选项A正确。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一旦当事人书面同意在中心仲裁,有关争端不再属于作为争端一方的缔约国国内法管辖的范围,而属于中心的专属管辖,且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

  选项B正确。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担保机构成立的目的是要促进生产性资金流向发展中国家,因此,公约第12条和第14条明确规定,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成员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

  选项C正确。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选项D错误。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并不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

  8.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

  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

  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正本提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文是对“记名提单”,的规定,本题中为“指示提单”,而非“记名提单”。因此,前述规定不适用。

  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不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丙公司承运,投保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平安险。在装运港装卸时,一包货物落入海中。海运途中,因船长过失触礁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依《海牙规则》及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实践,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B.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对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平安险、《海牙规则》。

  选项A正确。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B正确。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C错误。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运输迟延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不在平安险范畴之内,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正确。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害的,承运人免责。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2

  甲在外地临时出差时目击乙非礼的作案过程,并且其实唯一目击证人。请据此回答第下面的问题。

  1.【简单】甲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A.交通费

  B.住宿费

  C.就餐费

  D.误工费

  2. 【真题难度】下列关于证人、鉴定人、警察证人出庭作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B.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C.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

  D.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3. 【真题难度】如果甲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以及甲的救济途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因为甲是唯一目击证人,经人民法院通知,甲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到庭

  B.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经院长批准,除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

  C.如果甲对罚款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D.如果甲对拘留不服,可以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

  1.【答案】AB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所以ABC选项当选。

  该条第2款规定,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所以D选项不选。

  【陷阱分析】按照刑诉修改一读稿,四个选项均当选,但是二读稿和最后的通过稿中都将“误工费”去掉了,因为有工作单位的证人出庭作证,刑诉法规定其所在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把“误工费”从司法机关补助项中拿掉,这避免了有工作的人获得双份误工费,也避免了没有工作的获得误工费。

  2.【答案】B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所以A选项错误,三个条件同时必备,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A选项只具备了两个条件。2 j4 q+ S+ A( E7 B$ b. b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也即人民警察应当出庭作证,也要满足三个条件。

  该条第3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是导致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不是由法院强制其出庭作证,这是与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后果的不同之处。

  【陷阱分析】关于证人与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条件,学者对它的理解不一,有的认为他们分别包括两种情况,有的认为两个条件或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本题采用的是后者的观点,这也是刑诉修改的最主要负责人陈光中老先生的观点,命题人陈卫东老师和陈老先生的'观点一致,但是另一个命题人宋英辉老师持前者观点。我们几位老师也电话沟通过此点,大家一致采用后者观点。

  这样一来,便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不同,该款的内容是:具有下列情形的证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出庭作证;经依法通知不出庭作证证人的书面证言经质证无法确认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

  (二)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出庭作证的……

  希望大家在看其他资料是能注意这样的内容。

  3.【答案】ABC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应当”改为“可以”便正确了。本项“甲是唯一目击证人”即是陷阱……

  该条第2款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所以BCD三个选项均错误。

  【陷阱分析】本题主要考查法院对证人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处罚与对违反法庭秩序人的处罚的不同以及对证人拘留适用的条件。

  新《刑事诉讼法》第194条即是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及救济。该条内容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司法考试多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3

  1、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答案】ABC

  2、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3、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沙特法

  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

  D.适用菲律宾法

  【答案】B

  4、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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