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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第十八章考试大纲

时间:2024-10-25 08:58:37 报考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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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第十八章考试大纲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10日-12日,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更有准备地参加考试,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关于《会计实务》第十八章考试大纲,欢迎参考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6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第十八章考试大纲

  第十八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二)掌握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三)掌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掌握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五)熟悉会计估计变更的条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会计政策的特征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汁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也属于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其条件

   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以下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会计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三)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第二节 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特征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会计估计变更,是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如果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则属于差错,按前期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企业难以对某项变更区分为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第三节 前期差错更正

  ―、前期差错的特征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更正。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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