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提分试题
提前做好对考试考点的预习,打下牢固的基础。你是不是还在为在备考中不知道做什么练习题而烦恼呢?小编搜集整理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提分试题,旨在提高考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1.某汽车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出租汽车,取得含税租金收入351万元,出租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175.5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19.87
B.34
C.51
D.76.5
答案: C
解析: 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351/(1+17%)*17%=51(万元)。
2.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要求)。
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A.5%
B.10%
C.20%
D.25%
答案: B
解析: 采购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4.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5.甲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约定包装物应当在3个月内返还。甲白酒厂3月份上述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6
B.1.7
C.1.85
D.1.87
答案: C
解析: 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一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人销售额中征税。因此,甲白酒厂3月份应计算销项税额=[10+1/(1+17%)]*17%=1.85(万元)。
6.甲公司签发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A.A公司拒绝承兑
B.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C.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是出票人;(2)选项C:“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乙公司只是一个背书人;(3)选项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不影响付款人自身的存在。
7.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12月21日起可以转让,但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B.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12月21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债务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其债务履行的质押权标的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选项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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