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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乡土散文
一、
看来,我是非得去趟花儿山不可了。这个念想一直以来始终在我的脑子里来回地奔窜着,搅得我身心俱疲,像是得了自虐强迫症。眼下,这种念想愈发的难以抑制,这也是时隔三十七年来最为强烈的一次。
回花儿山采风的念想大约与最近构思了几篇所谓的乡土作品有关。虽然文章的架构尚未作最后具体的规划,心却早已插上了翅膀飞到花儿山了。
其实,在周三的晚上就联系了昔日乡下的同窗好友郗平(如烟往事之逃学风波中主角之一),可这厮却嗫嚅说前几日才去过普兰店那边,就是想去,也得隔一段时间再说。看来,想要蹭他的车与他同行是不可能的了。
不管怎么说,我是决计要去的。
六十年代末那会儿,想要从花儿山回到大连,可真算得上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当时的交通尚不发达,就算运气好能够碰到一辆直接驶向大连的汽车,那也得花上四个多小时的时间才行,而且,一路上还要享受着无法忍受的没完没了的颠簸。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可能性在当时也是很难遇见到的。因此,想要回大连,那是必须乘坐火车才行。不过,问题是从花儿山至普兰店县城之间二十几里的乡间土路上,也就那么几辆破旧的长途客车像牛一样喘着粗气慢慢爬行,而且,三不动就会趴窝坏在路边,让乘客叫苦不迭。另外,出站或到站时间多半又是极不确定的。无奈之下,要么是朋友或是家人用自行车驮着你到县城赶火车,要么只能等到生产队的牛车或是马车去县城拉货,搭个顺风车。
现在好了,交通发达了。驱车沿沈大高速疾驶,四十分钟左右便可抵达普兰店,然后,再换乘区间车,前后大约用不上两个小时。
七点三十分左右,给乡下的老班长春林打了一个电话。春林在电话那头也是激动的大声嚷嚷:你小子还没忘了我们啊!
毕竟快有四十年没有回过花儿山了。
二、
在长途汽车经过的地方耐心等待了半个多小时。这期间,时不时地遇见熟人,于是,打招呼,再寒暄几句,时间便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逝去了。抬腕看了看表,差不多快到九点了,仍不见有通往普兰店方向的长途汽车过来,心里多少有些沮丧。先前堆积于胸的那股子热情正在一点一点地冷却。不过还好,大约十几分钟过后,终于有一辆宇通大客停了下来。车上倒是没有没几个人,不过上车后才发现这车是往金州方面去的。举棋不定时,司机回过头说:你这老哥也太死心眼,非得在这等普兰店的车啊?金州一站二站那边有的是去普兰店的车,你在这等到多久是个头啊?
事实上,我只是不想再倒一遍车而已。既然上来了,也只好如此。
还好,一路畅通无阻。司机将车开得风驰电掣,不到四十分钟,车便在二站停了下来。
也许是天随人愿,刚下车,就有一辆去往普兰店的车正准备启动,于是,箭步跃上,车便加速上了哈大公路。
大约十点二十左右,汽车抵达普兰店。
给春林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已到普兰店了。春林在电话那头嚷嚷道:眼瞅着天晌了,就别坐区间车了,那车慢的很,而且还得等,干脆打辆出租车过来算啦!我说行,那你赶紧先把酒菜准备好。
在一旁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大约听到了电话内容,笑容可掬地问我是不是要打车?我装模作样问那司机,刀磨得快不快?司机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道:快不快你感觉一下不就知道了。接着又说:你别不信,俺可是守法公民啊!再说了,打计价器跑你还怕啥?
原本打算在普兰店拍几张照片带回去,可转了几圈后发现往昔那个小县城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崭新又陌生的城市。于是,陡然生出莫名的失落感来。于是,放弃了拍照的念想,敦促司机直奔花儿山。
出市口呈v字型,往东是通向皮口方面,往西则是通往花儿山的。
一路上,久违了的乡村景色和泥土气息令我激动不已。
车子开始从国道快马张路口拐下,向西而去。乡级公路的两侧多半是茂密的青纱帐。我问司机,是不是快到南王了?司机点了点头。
南王是大队部。春林家就住在南王。春林前些年在大队当书记,如今辞官回家当了养鸡专业户。
三、
司机只认得南王,却不知道丁屯。我告诉司机说:要去南王的话,丁屯则是必经之路。司机抬腕看了一下表说:按说现在已经差不多快到了。我让司机放慢车速,努力寻找记忆中那个叫做丁屯的村落。时光荏苒,当封存了三十七年的记忆渐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时,一路的景象却又让我感到如此陌生。昔日的土路眼下早已换成了柏油路面;广袤的田野几乎完全被绿油油的青纱帐所笼罩,只有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让我多少找回一点往昔的感觉。往昔凹凸不平的乡村土路如今已被宽阔笔直的柏油路所取代。在这条路的前端,有条大沙河,尽管河床挺宽,(大约二十余米)但除了每年夏季汛期到来或是上流水库泄洪之外,平日河里的水却极浅,刚刚没过脚踝,最深的地方也不及小腿肚子。过了大沙河,不远处绿色掩映下的村落便是我的第二故乡——丁屯。放眼望去,远处起伏的山峦,树木葱郁,沿着眼前这条蜿蜒不平的小路逶迤而行,约半个时辰左右便可抵达西山脚下。
四、
很快,车子便驶入丁屯。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陌生的景象,我几乎完全找不回过去的影子。村头的土地庙早已不知去向,记忆中的那一间间极其简陋的农舍也已不复存在。不过还好,村里的地貌未曾改变,树木依然茂盛,小溪中依然流淌着自山涧而来的永不干涸的泉水。
为了印证我的判断,我让司机将车停在一位推着自行车赤裸上身的村民身旁,探头问道:这是丁屯么?那人“嗯哪”了一句,正欲转身离去,我猛然记起这汉子不会是张三吧?便随口喊道:是不是张三兄弟?那人回过头仔细端量我。沉思良久,仍旧记不起我是谁。我笑道:那你肯定是张三了!见张三实在是记不起我来了,便指着眼前这趟房子说:三十七年前,俺曾在这里住过呢!听我这么一说,张三一下子便乐了。又仔细端量了我,良久,拍了脑门子大声道:看俺这猪脑子,差点儿把好哥们都给忘记啦!接着,又扯了我的手用力握着。待会儿去我家喝两杯,咱哥俩好好唠扯唠扯,都快四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说:下次吧,今天怕是不行了,我得先去趟南王,春林还在家里等我呢!张三顿时有些失望,嗫嚅道:下次还不一定是哪年啊!我安抚张三说:放心,过段时间我肯定会再来的。
寒暄了一阵子后,我问张三:八末叔还住这么?(《立春》中所提及)张三道:早就搬走了,听说是搬到辽阳那边去了。顿时,一种前所未有过的失落在心底泛起涟漪。
早年,这院落里共有六间正房,八末叔一家住东面的三间,我家住西面的三间,而房子也不像现在这样,砌了瓦,罩了面的;屋子前面也没有台阶,甚至窗户上连一块玻璃都没有,样子跟古时候的窗子一般无二,只是糊了一层很薄的纸。面对院门还有两间厢房,一间是磨坊,一间是用来置放农具及杂物的。那时,村里还没有通电,因此,除了生产队院里的那盘公用碾盘外,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村民家里都有这样的磨坊。
张三告诉我说:眼下住在这里的人家是从黑龙江那边过来的,房子也是这户人家后来重新翻修过的。
说话的当儿,春林打电话过来,问我是否找不到路了,我说:我在丁屯呢,这就过去。
松开手,指尖已有了麻木的感觉。
五、
松开被张三握得已经发麻的手,又端量了一番张三那张黧黑的脸膛,竟有些不忍就这样匆忙离去。于是,取了相机,把堆积了灿烂笑容的我的农民朋友的沧桑形象纳入相机中。
临上车前,我对张三说:我先去趟南王,下午再过来。张三乐得连说好好好,那俺等你啊!
丁福良现在还好吧?我问张三。(原丁屯生产队长,《立春》中于震良原型)
刚才看他骑车去了南边,大概是去鸡场了。张三一边说着一边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在身上来回搓着。
我说:那行,你先忙着,下午见面时咱再唠扯。
出了丁屯,车子一溜烟儿地驶向南王。大约不到一袋烟的工夫便抵达早年被称作大队的所在地。
先前春林在电话里告诉我,他的养鸡场就在过去的南王小学东面,很好找的,可眼下我竟然连曾经读过书的地方都找不到了。记忆中的南王似乎在这一刻化作云烟,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心中不免又平添了一份惆怅。
这时,有村民吆喝着牲口从车旁经过,便赶紧下车打听。那人用鞭子向前一指道:看见前面的小桥没有?过了桥向右一拐就到了。
果然,车刚行驶不远,就闻到了一阵阵鸡粪的味道。眼下,南王小学的旧址,如今已改成了饲料加工厂。下了车,还未等喊春林的名字,院子里的狗便开始狂吠起来。紧接着,春林从屋子里走了来出,边走边往身上套衣服。
尽管三十七年没跟春林见过面,但电话偶尔还是打的。不过,这家伙几乎还是老样子,一眼便能认得出。
接下来,握手,热烈拥抱。望着春林的养鸡场,心里突然萌生了异样的感觉,而这样的一种感觉却是连问自己都无法说清楚。总之,大队书记辞官回家养鸡,这让我很是不理解。见春林笑着不语,我也不便多问了。春林问我今天是否还要赶回去,我坚定地点了点头。那好,我今天啥也不干,陪你到各处转一转。
六、
尽管离开花儿山已经快有四十年的光景,但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已不像先前那样的激动,尤其是跟春林这家伙热烈拥抱并各自吸过一支烟之后,感觉我压根就没有离开过这里;我的身体,包括思想与灵魂依旧还是三十七年前的老样子,依稀是穿过了时光隧道。
闲扯了一阵子后,春林忽然问我:打算在这住几天呢?我说:还住几天?今天便回呢。
于是,春林赶紧吩咐他老婆道:我领老同学四下里转一转,中午你就别管啦,我们在外面吃。鸡场你就多费点心,别忘了下午两点钟左右除一遍鸡粪哦!
春林的老婆言语少,面上却始终挂着微笑。
院子里的狗又开始狂吠起来。
春林从仓房里推出一辆连贼们都不会惦记的摩托车,笑着对我说:千万别笑话俺这宝马啊,灵活着呢!俺今天一切听你指挥,你想去哪,俺就带你去哪!我说:行,那就先去丁福良那里。
路上,春林问我知不知道丁福良的事,我说知道一点,是不是患了喉疾,现在还插着管子呢?
那可是个好人啊!春林说,可偏偏好人却又得不到好报。
我问春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春林叹了一口气说:前些年有个曾在丁屯插过队的女青年找到丁福良,言之凿凿说是有个很赚钱的项目,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启动。她想让丁福良在村里面搞个集资,合伙大干一场。丁福良也就听信了那女青年的花言巧语,结果,集资来的十几万元打了水漂,那个女青年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为这事,丁福良大病一场,又患了喉疾,切了喉管。如此看来,人这东西有时候是不可轻易相信的。
现在他还好吗?我问春林。
还算不错,春林说。在家帮儿子儿媳料理鸡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说话间,不知不觉到了丁福良家的养鸡场。在丁福良家的养鸡场门前,春林指着我对丁福良说:还认得他吗?丁福良寻思了半天也没能想起我是谁。当我握住他的手告诉他我是谁时,眼泪顿时盈满了他的眼窝。他指着自己的喉咙,意思是告诉我他已无法将话说得很清楚了。
七、
因无法与丁福良进行语言上的沟通,所以,只能做一些象征性的肢体语言加以安慰与交流。那会儿,看着他艰难地从喉管里发出“嘶嘶”的声音而又无法表达时所显现出的痛苦模样,我的心在隐隐的作痛,甚至不敢直面他的`脸。那个曾经年富力强,深得民心的生产队长竟被一场骗局击倒了,从此一蹶不振,整个人又一下子变得如此苍老,真的令人为之扼腕叹息。
在鸡场逗留了一阵子后,丁福良硬是要拽着我和春林去他家里吃饭。我跟春林使了个眼色,而春林一下子便心领神会。春林告诉丁福良说:俺们马上得去一趟圈龙山呢,约会了几个老同学聚一聚。我也随声附和道:是啊是啊,早就约会好了的,下次吧,下次一定去你家吃顿饭,俺可是有年头没有端你家的饭碗了。
跟丁福良握别后,春林说:我带你到乡里转悠转悠,那里有好几家不错饭店呢。
坐在春林的摩托车后面一路颠簸,感觉是行驶在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地方。尽管我曾在此虚度过三年多的时光,但眼下映入眼帘的却是如此的陌生,不禁令我心生酸楚。往昔热闹非常一片繁荣景象的供销社依旧还是老样子,如今的场景已然是萧条衰败门可罗雀。而早年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情形已成为云烟往事。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曾令花儿山乡民们引以为豪的购物场所将会在萧条凄惶中退出历史舞台。曾经的花儿山中学校址,现已改为饲料加工厂。昔日引以为荣的花儿山中学,已改称为普兰店市第十六中学。
八、
在乡里淘宝似的转悠了好一阵子,竟然感觉有些兴味索然。曾经的人声鼎沸与繁荣似锦的景象,如今却无一存在,像是陡然间神秘消失了的楼兰古国。整个街面上几乎见不到几个闲人,更别说是熟人了。
春林告诉我说:现在乡里的青壮劳力几乎都到城里打工去了,除了逢年过节外,平时是很难见上一面的。也只有到了春节,外出打工的青年男女们才会陆续回到乡里,这时,整个乡里才开始活泛起来,才开始有了生机勃勃的样子。
春林大约读出了我的心思,便说算啦算啦,其实这乡里也没啥好看的,差不多还是老样子。再说,咱们那帮老同学现在连我也难得见到他们,甭说是你了。想看的话还是回丁屯去,那里才是你最应该也是最值得看的地方啊。只不过时间太紧,晚上你又要猴急着赶回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里有个等着喂奶的孩子呢。依我看,干脆你还是在这里住上几天算啦,再者说,你不是口口声声跟俺吹牛说是回花儿山来采啥风的么?我说这次肯定不行,因为当时我是突发奇想来花儿山的,家里的人还不知道这档子事。这样吧,下回说啥也要多住上几天。不过,待会吃完饭后,你得跟我再回一趟丁屯哦!春林笑道:随你心情,眼下,咱们最主要的还是应该赶紧解决喝酒的问题。
春林又开始反复启动他的那辆二里地都能听到发动机声音的破摩托车。折腾了好一阵子后,那辆被春林称作宝马的摩托车终于在如同老人一般的剧烈咳嗽声中启动了。
享受着“宝马”几分钟的颠簸之后,春林将车停在一个叫做“十里香”的饭店门前。人还未等下车,屋里的老板娘便迎了出来,满脸堆着灿烂的笑容。哎呦——这不是冯书记么?哪股风把您给吹来了。春林打诨道:啥风?哪股风都不是。俺是昨个夜里梦见你了,想的怪难受,今儿便来了。把个老板娘乐得腰都弯下了,然后,直起身子在春林的后背轻轻锤了几下。又说:冯书记的嘴就像是抹了蜜一样,俺就冲着您这几句话,今儿的单子全免啦!春林赶紧接了话茬儿说:别介,俺可是消受不起的哦!
调侃了一阵子后,便随老板娘进了饭店。
春林点了四个菜,很快便上来了。除了一盘杂拌鱼外,其它三个都是与肉有关的农家菜,尽管菜的颜色有些偏重外,味道还是蛮不错的。
九、
几乎整整一个冬日,我就像是一只进入冬眠期的动物一样,疏远了我的博园。直至惊蛰之后的某一天,温暖和煦的阳光开始日益充沛,将广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紧紧地拥在怀里。在大自然无比神奇的转换之间,我也随之涅槃般如梦初醒。
多半是因为各种冗繁琐事的叨扰,我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未能有更多闲暇的时光和心情来侍弄属于我自己的那块儿博园了。这期间,偶尔有过几次极短暂的偷闲时光,心里便惦念着几位十分要好的博友。于是,匆匆上网,赖皮赖脸虚与委蛇地问候一下好友。看看自己原本就贫瘠的博园里杂草丛生,日渐荒芜,心中顿生郁闷与羞惭。好在平素得以几位好友鼎力支持,时常前来探访,才使得半亩博园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了。之后,在赚取些许的满足之后便又匆匆下线。接下来的日子里,键盘上重新又会落上一层细微的尘埃。
在我看来,写博似乎与种地没啥区别,只不过形式上有所不同而已。产生了这种荒谬的想法,自然便想到了关乎种地的一系列往事;想到了去年尚未写完的《梦萦魂牵的花儿山》的博文(其实,在我的博客里,多半文章都是属于半成品的,三分钟热血的畸形产物)于是,趁着心里瞬间陡生的三分热情,强迫大脑和肢体积极投身于我的二亩薄田之中。与此同时,几乎梗阻的脑海中,竟嗡嗡蹿出几句昔日房东八末叔曾传授与我的农谚来:惊蛰不耙地,好比蒸馍走了气。过了惊蛰节,春耕不能歇。九尽杨花开,农活一起来,诸如此类等等。也许,这跟写博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呢!
五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决绝地完成了我滞留心中多年的夙愿,兴致勃勃地回到阔别三十七年之久的故地花儿山,跟我的老班长春林在乡里的一家小酒馆里畅饮。回首往事,几番感慨,几番唏嘘。后来,醉意朦胧的春林向我透露了一个隐藏在他心底三十七年的秘密;他说他当时很喜欢我们班里的一名女同学,跟我一样,也是一名“五七战士”子女。尽管当时受荷尔蒙的影响,并且,无端产生了类似于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死去活来之感觉,直到你们一个个都回到了城里,我才如梦初醒。那段时间里,感觉自己的魂魄也都离我而去,剩下的只是一具皮囊而已。如今,再去想起那段难以启齿的过往,还真是觉得十分好笑,毕竟那只是一场滑稽可笑的单相思游戏。他的辩解似乎很有道理,人家某某是城里高干的金枝玉叶,而自己则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土疙瘩,无论如何也攀不上也扭不到一块去。于是,一咬牙便硬生生把这样的暗恋深深埋在心底兀自折磨。听过之后,我禁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原以为像这样一种罗曼蒂克式的纠结只会发生在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的身上。
下午四点左右,我又骑在春林那辆破旧的“宝马”后座上,在酒馆老板娘极其热情的挥手目送下,晃晃悠悠直奔丁屯而去。
我要去拜谒一下曾经属于我家的那块儿自留地。
眼下,在曾经消磨了我三年多时光的家门口,我取出相机,将一幅幅记忆中的画面纳入其中。我痴痴地望着眼前这条曾经小鱼小虾成群游弋的清澈河流,不禁怅然。昔日清澈见底的小河如今竟变成了如此不堪的模样;而河堤之上的村民自留地依然还在,但令我深感遗憾的是:马老蔫跟德洪共同修葺过的石板阶梯已不复存在。而那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老井已然被村民们弃用了,井上的辘轳也荡然无存。援引小说【遥远的村落】中的人物。
也许再过几年,这条源于西山脚下不老泉的小河就会干涸,最后,也只能留存于人们的记忆中了。我为我的美好印记感到悲哀!
当我踱步走近曾经属于我家的那三分自留地时,房东八末叔的形象陡然之间在我的面前隐约显现。我依稀记得当年跟在八末叔身后学种地的那番场景,至今依旧是历历在目,恍如昨日,而眼下却已然物是人非了。
记忆中的花儿山,我还会再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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