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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经费预算报告

时间:2022-08-06 13:54:57 经费预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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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经费预算报告

卫生局:

追加经费预算报告

财政局: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启动以来,我院在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的领导下,稳步推进医改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四川省补充药物目录、药品零差率制度,认真落实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建立健全药物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财务上,严格按照“2015年剑阁县部门预算方案”进行财务管理,实施10个月以来,经费严重不足、人员不稳定等问题凸显出来,特申请我院追加2015年度财政经费预算,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全乡10个行政村,10个村卫生站,11个乡村医生;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1人,退休职工5人,其中正式5人、临时6人。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设有住院部、门诊部、预防保健科、手术室、医技科(B超、化验、放射、心电图、生化)等临床科室,拥有B超工作站、全自动血球仪、200X光机、生物疼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开放床位16张。

2015年我院财政预算拨付情况:全年预算拨付268988元,其中部门收入(任务)219918元,全年实际拨付49070元。

2015年我院费用预算支付情况:全年预算费用支付268988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含村卫生站7200元)2015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66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62元。

二、 实际运行情况

1、收入情况:实施药品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后总收入44.5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0万元、药品收入30.4万元,其他收入4.1万元(防保收入)。医院全年用于支出的实际收入,即医疗收入 10万元加财政实际拨付经费4.9万元,共计14.9万元。

2、主要支出情况:经常性支出:全院人员工资(2015年剑阁县部门预算方案)全年20万元,不含节假日补助;村卫生站补助0.7万元;上缴养老、医疗保险3.3万元;水电费2.8万元;差旅接待生活费用3.8万元;网络、办公电话费用0.6万元;各类耗材印刷打印费1.3万元;医疗设备、其他设备、房屋维护费用2.6万元;合作医疗补偿垫付周转费用 4万元。临时性支出:规范化建设2.6万元,中医工作1.9万元,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费用3.8万元。医院全年实际支出47.4万元,存在缺口32.5万元。

三、 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制度、2015年剑阁县部门预算方案的深入推行,由于医院收入减少,财政投入的严重不足,医院使用的资金有限,后期越来越多的问题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不稳定因素,因个人福利待遇低部分正式人员要求上调上一级医院,部分临时人员有退出医院的想法;二是个人福利待遇低,工资实行大锅饭,工作积极性、热情不高,病人转院率高,增加患者的经济

负担;三是财政拨付预算经费与医院正常实际运营费用差别太大,仅按一般事业单位标准预算,没有结合医院的特殊性,没有预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等工作的运行成本,不符合实际;仅今年我院初步核算资金缺口约32.5万元;四是因医院收入减少,财政投入不足,医院没有承担全年各类支出的经济能力,医院债务增加幅度明显上升。如没有增加财政预算经费,我院今年将增加药品、工资等欠款债务约21万元。

综上所述,由于医院收入减少,财政投入不足等现状,现我院已无经济能力承担医院的正常运营,致部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了稳定医院人才队伍,保障医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特申请增加2015年度财政经费预算32万元,望予批准! 特此报告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追加经费预算报告 [篇2]

报 告

校领导:

兹已用于2002年度的纠察大队培训费2400元及消防器材换药费7852元,因转帐结算时间为2003年1月,这两笔款项计财科按财务结算制度将之列入2003年度保卫科2万元预算经费内。如此,扣除2400+7852=10252元后我科今年的经费只有9748元,无法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望学校领导能给予追加2003年10252元经费,当否,望批复。

保卫科

2003年5月16日

追加经费预算报告 [篇3]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近几年来,学院实行了经费预算管理,不仅维护了学院正常经济秩序,同时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协调发展。申请追加经费预算,也是经费预算的一种增加补充形式,应按规定纳入经费预算管理范围。现将申请追加经费预算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属学院发展的应急项目出现不可预测的因素或天灾人祸而要紧急追加经费预算的,须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书面申请的内容与格式包括:项目的名称、事由、实施计划与措施(含型号、规格、数量)、用款计划等,落款处加盖负责部门的公章。

三、书面申请应首先呈分管院领导审阅,由分管院领导做出批示后,送学院财务处。

四、财务处接到申请书后呈报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复审,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学院党政领导联席办公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追加经费预算申请必须经过学院党政领导联席办公会或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方可执行。

六、财务处根据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的追加经费预算申请书,视学院的财力情况、项目的轻重缓急,逐步予以安排。

七、属各部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考虑不周或不认真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所造成经费短缺的原因,原则上不考虑追加经费。

广西中医学院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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