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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总结
2011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和我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把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员工职业的健康作为重点工作,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个体防护设施的配备、以及防尘措施等方面认真进行落实,职业病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从业人员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公司建立了以行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了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系统化管理。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业务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具体领导责任;通风科、人力资源部等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队对职业危害防治负责。使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明确了工作范围、内容,落实了责任,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班前会、宣传栏、培训学习、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各类操作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今年共举办了**次涉及职业健康的各类培训班,培训率达到**%以上,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管理工作
1. 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等**项制度,以及《各岗位生产操作规程》,通过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在公司2011年度《安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伤、病号员工住院管理办法》等红头文件中对加强职业健康防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
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制度实现管理,使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更上一层楼。
2. 对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受检**人,经登封市卫生防疫站检查疑似尘肺**人,**日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对这**人进一步诊断,确诊患有尘肺病**人,均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已落实到位。
3. 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17)规定,高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有需即发,并对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进行台帐式管理。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推进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对公司基层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个人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检查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和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通过检查,各区队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及时督促员工正确配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加强职业病防治投入,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职业病危害因素,增加安装了**台随机控制自动雨幕,在各运输转载处安装手动降尘雨幕等降尘装置。利用建设煤炭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之机,敷设更换供水洒尘、供气管路**余米,更新设备近**套(件),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减轻
职业危害的发生,使员工生活在健康、清新的环境中。
5. 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职业病的防护、检查、复检、治疗等全部过程的各类资料,为公司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数据。对于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调岗、安排内退休养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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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实施分步走战略解决“五险一金”问题,公司与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五险一金”。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员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二是对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有待加强。三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各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职业健康防护技
术的设施,不断提升矿井职业健康危害防治水平。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尽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努力为我公司职工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塑造良好的**成员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总结 [篇2]
今年以来,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紧紧围绕2017年度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要求,突出水泥、矿山、石材加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统计、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基础工作,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了以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了共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卫生、人社等有关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畅通信息,进一步加强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加强了安监局职健股人员配备,选配了2名素质好、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安监局职健股。注重乡镇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县26个乡镇落实了专(兼)职监管人员,健全和强化了乡镇监管网络体系。四是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员队伍建设,坚持职业卫生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员的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五是推行职工群众监督。积极探索和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岗位,发挥群众监督员在企业自查自纠中的积极作用。
(二)摸清职卫家底,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摸清家底。上半年开展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统计上报职业卫生监管企业173家,从业人员8505人,接触职业危害2031人完成体检2019人。在此基础上又于10月份开展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进一步摸清了全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二是督促申报。督促全县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范围涉及矿山(煤矿除外)、建材(石材加工)、建筑施工、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酒类制造、物流仓储、汽车维修装饰、中药制造、印刷等行业,全县25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申报,其中变更申报5家。下半年经济下行部分企业裁员停产,用人单位申报154家,从业人员310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679人(其中接触粉尘危害因素职工有401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达27%。
(三)强化监督检查,全面促进工作。一是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了检查执法行动。全县检查用人单位212家,下达执法文书321份,发现问题或隐患492项,责令当场整改387项,责令限期改正205项,警告41家。二是突出水泥、石材加工(采石厂)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共计检查重点行业企业108家,共查出职业病危害浓度超标、个体防护用品不达标、防护设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方面的隐患193条,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整治。三是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进行整改。针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劳动防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等重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严肃批评、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对职业卫生管理重视不够的企业,还采取了约谈业主的处理措施,通过约谈督促企业业主提高认识,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四是指导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五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全年职业健康体检人数共计2989人,发现有职业禁忌506人,疑似职业病人12人(煤矿9人,其它3人),针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人要求企业采取调整岗位等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及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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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了职业安全健康宣传,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控相关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二是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县安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安监办主任进行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并送培职健股人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县用人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共,培训合格246人。
(五)强制推进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及检测工作。县政府安办于2017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通知》到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2017年10月23日组织全县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和在我县备案的职业危害检测机构负责人召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安排部署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相关工作,完成了对50家企业检测和2家重点企业评价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进行职业病危害治理不积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管理机构、制度和台账,职业安全健康投入不足等情况依然十分普遍。甚至个别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没有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用人单位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投入,工作场所未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发放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品。有的用人单位虽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了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切实可行的使用监督检查制度,使劳动者未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未达到应有的预防效果。三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企业效益差,存在少体检或不体检现象,特别是离岗体检普遍落实较差,未建立或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四是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欠账较多。用人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向安监部门申报,致使“三同时”制度不能落到实处。五是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县、乡两级监管队伍未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缺乏有效的监管检测手段,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六是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协同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监管检查和执法行动为载体,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和网络,促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督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让劳动者掌握防护技能;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内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依法责令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基础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总结 [篇3]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抓好“一个行动”、健全“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落实“四项措施”、夯实“五项基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防止重大以上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1、认真组织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回头看”。按照安监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区县局制定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贯彻“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和降尘八字方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做到整改措施、方案、时限、资金投入、责任人员“五落实”。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且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不得复产。
2、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召开全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家具企业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和防毒、除尘设施技术改造,认真抓好喷漆、涂胶和晾漆等环节高毒物质危害及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治理。督促区县局制定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方案、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标准,至3月底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顿,到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抓好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我市矿山开采、矿石粉碎等企业粉尘危害严重。各区县要督促相关企业参照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和石棉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的八字方针,加强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提升防护能力,减少和控制粉尘危害。
二、健全两支队伍,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积极推动各区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区县、镇办职业健
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已经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区县局,要根据职责调整后新增职能,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尚未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要借此次职责调整的“东风”,争取独立设置内设机构,充实熟悉业务的人员,以适应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需要。要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加强职业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要依照国家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监管仪器、检测检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等,提高监管效能,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在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陶瓷、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纳入年终考核。规模以下企业由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三、突出三个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6、突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聘请国家和盛市不同层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国家总局有关领导授课,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轮训一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培训形式,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层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7、突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制度,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区县局
要参照市局做法,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抓好区县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申报。通过申报逐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矗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分管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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