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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2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指示精神,确保辖区群众平安祥和、绿色环保过年,调兵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大队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大队长朱巍带领全体民警对辖区企业、商铺、居民小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对辖辖区商贸业主、小区居民群众宣讲《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规定,并在辖区张贴宣传通知单。
二是坚持巡回管控。春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初一等燃放时间集中时间点,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在辖区形成“人人皆知禁燃禁放”的浓厚氛围,确保辖区不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新春佳节,举家欢度。请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平安绿色过年。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3
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20xx-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
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
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
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4
2022年的春节假期“格外忙”,居民群众忙着过年,忙着家人团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过年忙,忙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忙着反诈,忙着疫情防控,忙着同一切阻碍居民群众过年、团聚的不安因素不懈战斗着。2022年的春节,东营区文汇街道积极响应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和秸秆禁烧等工作。
除夕之夜,正是万家团圆、辞旧迎新的跨年夜,而文汇街道胜华社区的工作人员乔俊青却穿着红马甲和同事们一起在辖区小区巡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今年春节,乔俊青安排家人回东平县老家过年,独自留在东营,再次和社区的同事们一起度过了一个“不打烊”的春节。
2020年大年初一,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在东平县老家的乔俊青坐立难安,不顾家人的劝阻,独自开车赶回东营,投入到紧张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再一次让乔俊青毅然决定就地过年,舍小家为大家。
据悉,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文汇街道成工作专班,召开专项调度会,在街道辖区内开展禁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摸清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婚宴厅、提供年夜饭服务的酒店等商家底数,着重进行督导检查并签订《烟花爆竹禁售承诺书》;在各村居,由包靠领导、村“两委”成员、党员组成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组,深入村民家中广泛宣传并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承诺书》,要求村民过年期间文明过年、文明祭祀,不燃放烟花爆竹、预防因祭祀引起的田间火情;在城市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全员上阵,针对小年夜、除夕夜、初一等关键节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充分发动红色物业、红色楼栋长、业主代表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到禁燃禁放的宣传、督导和巡查工作中去。
“肯定也想和家人团聚啊,可是工作也是要做好的,我们多付出一些,居民才能过个舒心年、平安年。”跨年的钟声即将响起,千家万户都沉浸在跨年的喜悦中,而乔俊青和同事们又穿上红马甲深入到小区内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与他们一样,文汇街道参与到禁燃禁放巡查工作中的600多位工作人员,以高昂的工作情绪和饱满的工作状态,确保辖区“不冒一缕烟,不响一声炮”。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5
1月13日上午,为最大限度减少烟花鞭炮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及市区蓝天办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春节期间禁燃限放工作开展宣传。
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倡议书。
此次行动组织了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进小区、进楼栋开展“地毯式”宣传,通过粘贴《通告》、发放倡议书、电子屏滚动播放、微信群转发等形式,让相关要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让禁燃限放要求深入人心。《通告》中明确规定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以次日凌晨1:00)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是漂亮,但是有时候看到小朋友在放烟花还是会有点担心他们的安全,一不小心就会炸到手、崩伤眼睛,而且放完之后空气中那气味难闻,好久都散不去,我完全支持禁燃限放工作。”市民郑娭毑对社区工作人员说道。
往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所产生的气体和噪声对环境也造成了污染。青园街道在此呼吁大家,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请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运输、销售、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环境保护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大家同呼吸、共命运,是蓝天保卫战的践行者,更是受益者。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6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xx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xx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7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建美好家园。20xx年1月4日以来,泰安市岱庙街道东郡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东郡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告,并现场向辖区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倡议书并讲述烟花爆竹“六禁”(禁止生产、禁止经营、禁止运输、禁止储存、禁止购买、禁止燃放)措施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
“工作人员向居民发出服务倡议,动员辖区居民自觉遵守禁燃倡议,倡导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在网格群转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防范意识。”社区工作人员说。
下一步,东郡社区将继续做好宣传、监督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8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统一工作部署,1月6日,劲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静媛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设置宣传展台、悬挂标语横幅,为路过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并且讲解相关知识,让辖区群众充分意识到烟花禁放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品400余份。同时工作人员还深入辖区重点点位,在公共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张贴禁放海报。春节前夕,劲松街道将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具体要求,继续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在认清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宣传,确保辖区居民度过欢乐祥和、幸福安康的节日。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9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0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连日来,潍城区城关街道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等深入禁放区域集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在曹家巷社区,网格员通过走访宣传、拉放横幅、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单等方式,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清洁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
同时,街道成立巡查组,应环办、派出所、城管所等部门对辖区门店、广场等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情况进行不间断联合检查。各社区成立巡查队,不间断对辖区所有场所进行巡查。
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了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禁燃氛围。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1
随着春节临近,临湘市坦渡镇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规定,积极倡导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自觉做到不在任何区域、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倡树文明新风,创建生态文明乡村。
在着力营造浓厚氛围的`同时,坦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着“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商品零售店等场所进行细致检查,全面督促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行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坦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新民:“我们每天在全镇全域进行禁烧禁放工作巡查和宣传,进行不定期清缴行动。”
下一步,坦渡镇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守护全镇居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环保、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2
春节即将来临,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2月9日,群英乡综治办组织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优化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居民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会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并现场向群众讲解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发放禁燃宣传折页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7000多人。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提高了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得到了辖区居民们的积极响应,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禁燃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让禁燃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3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春节蓝”,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周密部署、全面出击,从源头管控、末端监管和宣传引导入手,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配合县禁放办、绩效评价中心对包保片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分局执法大队迅速行动,合力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流入我县禁燃区。集中力量配合属地政府区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产生环境污染的行为。
三是强化末端监管。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禁燃、禁放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除夕、初一、初二、初五、初六、初八、十五等重点时段,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会同宣传部门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的`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发放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放工作要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为共同守护涡阳“春节蓝”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4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总结15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
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
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
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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