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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广东梅州市梅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时间:2024-10-26 05:32:52 教师资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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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广东梅州市梅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2016下半年广东梅州市梅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8人,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4日共三天。下面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的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2016下半年广东梅州市梅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梅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72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个别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6年8月 4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2016年8月9日上午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4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5、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即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省级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机构负责出题。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meijiang.gov.cn/sonweb/hrss/)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www.meijiang.gov.cn/sonweb/hrss/)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 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meijiang.gov.cn/sonweb/hrss/)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有服务年限要求岗位的,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规定年限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96962;

   4、本公告由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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