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核工作通知
导语:以下是黑龙江省2017年上半年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核工作通知,请需要了解相关知识的考生注意以下的事项。
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黑卫科发〔2015〕27号)、《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管理办法》(黑卫科教发〔2016〕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决定组织全省2017年上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4年(2015年3月入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培训学员。
(二)2014级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2016年下半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中未通过的2015级博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2013级专业硕士及延期未参加2016年考核者。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培训学员,必须经所在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合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学位,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培训及过程考核记录完整,考核手册、登记手册齐全、真实。
(二)参加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2014级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经所在学位授予单位会同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合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按照要求参加并完成临床轮转及考核,相关记录完整。
三、考核学科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学科32个,分别为:内科、外科、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内科、口腔全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核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中医、中医全科。
四、考核形式
(一)专业理论考核
由全省统一组织,釆取人机对话模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参考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西医类別题型及考试用时待国家考核具体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中医类别全部釆用A型选择题,考试用时90分钟。
(一-)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由全省统一组织,釆取多站式考核形式进行。包括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病史米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技能操作(基本技能操作和专科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具体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国家下发的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临床技能相关要求(见附件1)。其中辅助检查结果判读考核为人机对话形式;病历书写考核,采用从培训学员出科考核手写大病历中随机抽取一份考核打分。
五、考核结果
结业考核结果认定,在结业考核中专业理论考核与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即为结业考核不合格。
六、报考流程
(一)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培训学员,由所在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报名;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的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由所在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院组织报名。
(二)报考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www.hlj.zygp.ne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材料,考生确认报名成功后应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需经指导教师、所在专业基地、培训基地确认签字盖章,医学专硕考生需经所在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确认。
(三)考生资格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报名表、医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登记手册、考核手册或临床轮转记录(审核后存培训基地备查)。
(四)若已经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并经考核资格初审部门认定 。
(五)经各级审核符合参加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学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打印准考证。
七、资格审核
(一)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高等医学院校、培训基地对报考学员考核资格进行逐级审核。
(二)相关高等医学院校、培训基地负责报考学员资格初审;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负责报考学员考核资格复审;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报考学员考核资格终审。
(三)各培训基地初审结束后,需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汇总表及报名表电子扫描件至省住培办,存档备查。
八、考务安排
(一)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领导,省住培结业考核考务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实施,省住培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结业考核进行全程监督。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炎责具体落实并完成结业考核相关任务。
(二)本着“考培分离”的原则,具体考核地点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从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选定。西医类別考核分别由哈尔滨医科大学考试中心、齐齐哈尔医学院考试中心组织,中医类别考核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考试中心组织。
(三)为保证结业考核的公平、公正、统一,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的考官,由各考试中心从经过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培训并合格的考官库中遴选。
九、日程安排
专业理论考核:5月13日;临床实践能力考核:5月14〜18日。
报名时间、审核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十、相关要求
(一)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相关高等医学院校、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中心及培训基地,要尚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住培结业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省2017年结业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求各考试中心,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结业考核中的每一个环节,保障各项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相关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及审核,做好政策解读、报名及考核等,避免漏报等现象发生 。
(四)参加结业考核的学员若出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考核违纪,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2017年结业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全省通报并计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
(五)依据《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管理办法》(黑卫科教发〔2016〕31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结业考核通过者,按文件相关规定发放结业证书。
(六)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巡考组赴各考试中心对此次考核全程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组织不力、考场混乱、甚至出现考风考纪不良导致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考核费用
(一)2014年(2015年3月入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培训学员考核费用由各考试中心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中支出。
(二)2014级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费用由学员所在院校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要求拨付至相应省住培考试中心。
(三)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中未通过的2015
级博士住院医师现范化培训学员、2013级专业硕士考核费用自理。由培训基地审核2016年未参加报名结业考核的培训学员,符合延期考核条件者,考核赉用由各考试中心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中支出,不符合条件者考核费用自理.费用标准参考住培学员考核所需费用收取,标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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